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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三员”监督齐发力 清廉先行护振兴
发布时间:2022-05-18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杨刚坤 羊诰

通讯员 杨刚坤 羊诰

  近年来,绥宁县纪委监委大力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将监督“探头”架设到街头巷尾、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相继建立健全廉情观察员、村务监督员、村级纪检员制度,着力培养“敢监督、会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三员”监督体系,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农村实际的清廉乡村建设新路,全县涉及“微权力”的信访举报量大幅下降,2021年较前三年同比减少了60%以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护航乡村振兴。

  廉情观察员 织牢“护廉网”

  在绥宁县乡村有这样一群“忙人”,他们有的在田间地头和群众交谈,有的围坐在村落庭院和大家谈笑风生,有的登门入户,不时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写写画画,有的带领领导下访调解矛盾纠纷……他们有一个相同的名字:廉情观察员。2021年以来,绥宁县探索建立廉情观察员制度,每个村聘任3至5名,全县234个村(居)812名廉情观察员,成了各级纪委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乡村廉情动态的“千里眼”“顺风耳”,为清廉乡村建设织就了一张“护廉网”。

  唐树国是黄土矿镇唐家村的一位廉情观察员。他懂政策,有文化,为人处世公道正派,在村民中享有很高威望,村民有什么事情都喜欢找他“参谋、拿主意”。2022年元月的一天,他和村民们一起烤火聊天。突然有人提出,快过年了,他种植油菜的补助还没有得到,并问其他人是否得到了。在场的村民都说还没有得到,大家七嘴八舌地说:“是不是被村干部贪污了?”“是不是被乡政府挪用了?”“到县里、市里去告他们。”唐树国劝道:“大家莫急,我去问清楚再说。”第二天一早他便找到黄土矿镇纪委书记张菁峰,当面反映这一问题。张菁峰马上到镇财政所了解种植油菜补助的发放情况。得知县里的补助款已经拨付到了镇里,由于财政所只有两名工作人员,年底人少事多,对农户种植油菜的面积还没有核实完,计划在春节后再发放。针对这一情况,镇党委立即研究决定,由镇干部包村,配合财政所在三天内完成实地核实工作,在春节前将全镇的油菜种植补助款全部发放至农户手中。

  苏维元是长铺子苗族乡溶岩村的一位廉情观察员。2021年5月20日,有群众向他反映,该村秘书苏某借女儿出嫁之机,违规操办喜宴,并收受红包礼金。他立即将此事向乡纪委报告。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查,苏某女儿出嫁时,他通过电话或口头邀请部分村民赴宴,收受非亲属的红包礼金共1506元。2021年6月30日,苏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非亲属的礼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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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情观察员在自来水扩建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村级廉情观察员素质高、有威信、熟悉村里情况,能够帮助我们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准确掌握村里的廉情动态。”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纪委书记陈政兴感触地说:“廉情观察员制度的建立,好比织起了一张监督的大网,拓展了监督的范围和有效性,使我们服务群众更及时,干群关系越来越好了,群众满意度也更高了。”

  自廉情观察员制度建立以来,全县812名村廉情观察员充分发挥“护廉网”的作用,共上报问题线索31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49条,带着领导下访81人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376个,为群众办实事70件,有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村务监督员 吹响“警示哨”

  绥宁县持续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全县234个村居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每个村配备3或5名村务监督员,全县共配备773名。规范形成了村级事务“村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村务监督常态长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吹响廉政“警示哨”,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2021年12月15日,是红岩镇廖水村财务审核报账的日子,当审核到一笔9.4万元的道路硬化工程开支时,一位村务监督员提出了质疑:“我经常经过这条道路,感觉这条道路实际修建的长度不够。”于是,3名村务监督员拿了卷尺到实地进行测量。经初步丈量,水泥道路长度比合同数少,厚度也与合同规定不符,村里很可能多支付了工程价款,他们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镇纪委。镇纪委邀请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村干部、村务监督员共同参加,对该道路硬化工程进行检验。经专业人员实地验收,评估工程造价为6.1654万元,村里多支付工程款3.2346万元。镇纪委对负责该工程验收的时任村支书陈某好、村主任陈某兴立案审查,追回多付的工程款3.2346万元。2022年4月2日,分别给予陈某好、陈某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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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员在查看村务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村监委共列席村务决策会议931次, 向村“两委”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260条,全程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376项,收集社情廉情信息199条,向上级反映情况73件次;督促党务、村务公开577次,有效规范了村级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村干部廉洁履职。

  村级纪检员 筑起“防护墙”

  为有效规范村级“微权力”、治理村级“微腐败”,破解乡镇纪委力量不足等问题,全县234个村(居)都配备了纪检员,设立村级纪检员办公室,将纪检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的“神经末梢”,立足抓早抓小,在村(居)基层建立起一道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防护墙”。

  2022年3月,河口乡某村的一名支部委员乔迁新宅,准备大摆宴席,并在村民微信群发消息邀请亲朋好友赴宴。村纪检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乡纪委作了报告。乡纪委马上派人和村支书、村纪检员一起上门做这名支部委员的思想工作,劝说其一切从简,同时指出其在村民微信群发邀请的错误行为。在他们的耐心劝阻和说服下,这名支部委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放弃了大操大办的打算,并在微信群里公开向村民道歉。

  尹显军是红岩镇泡桐村纪检员,今年2月,有村民李某向他反映,因年前失火房屋受损,镇里的民政员答应帮他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当时他买了一包30块钱的烟给了民政员,但两个多月过去了仍没办好,也没有给他任何答复,李某想去县里上访“讨个说法”。村纪检员将这一情况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当即派人进行核实。民政员贺某承认,他于今年1月份带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对李某房屋受损情况进行了勘验,由于房屋受损很小,不符合理赔的条件。因村民李某当天不在家,所以不清楚这一情况,事后也忘记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李某。他还承认收了李某一包烟,表示愿意折价退还并接受组织处理。第二天,在村纪检员的陪同下,县纪委工作人员与民政员贺某来到村民李某家中,贺某当面向李某道歉,解释清楚了不能理赔的原因,并退赔了30元烟钱,取得了李某的谅解,李某也打消了上访的念头。事后,民政员贺某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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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纪检员在调解田地纠纷

  “村里有了纪检员、村务监督员、廉情观察员的立体式监督,让我们时刻感觉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监督无处不在。”东山乡东山村支部书记龙章平感慨地说,“当然,这不仅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更是对工作的一种促进。”正因为有监督“三员”的保驾护航,东山村村支“两委”一门心思求发展,乡村治理文明有序,振兴成效显著,该村先后被评为“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

  全县村级纪检员及时收集、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举报,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充分发挥廉政“防护墙”作用,把“微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2021年,全县村级纪检员共化解农村信访问题220件,提出意见建议247余条,为群众办实事498件,谈话提醒163人次,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36条,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办案98人次,有效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有力促进了村干部廉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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