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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加速整治砂石土矿建设绿色矿山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常春

实行“三个一批” 做到“三项到位”

隆回县加速整治砂石土矿建设绿色矿山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2月2日讯(通讯员 郭常春)截至今年11月底,隆回县79个采矿权己关闭注销64个,全部编制了关闭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恢复方案;其中,60家矿山的采矿设施已拆除到位,50家完成了生态修复。在全市“三重点”工作考核中,隆回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排全市前三名。

  根据部省市工作部署,隆回县从2020年初全面启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高位部署决策,立足矿山现状,调研发展需求,经充分研讨,把砂石土砂专项整治和绿山矿山建设整合规划,同步推进。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论证的基础上,该县采取关闭注销一批、调整保留一批、规划新设一批的“三个一批”方式,把原有的79家矿业权规划为24个;要求同步做到关闭注销到位、退出拆除到位和生态修复到位的“三项到位”;通过矿区整合、过渡期缓冲、注销拆除、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了全过程零上访、零诉讼、零遗留的“三项零”效果。截至2021年11月底,该县的79个矿业权己关闭退出至15个,达到省市下达的24个矿权的目标,基本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任务,为全县矿业转型发展和绿色矿山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高位部署安排,坚持统一标准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调研讨论。省市规定隆回要把79个矿业权整治至24个,工作量大,涉及的问题多。该县成立县长任组长的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重点抓,县自然资源局为主,县林业、应急管理、财政、工信、公安、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配合把关,事关砂石土矿的规划编制、初审、矿业权设置、矿业权出让等工作均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2020年上半年,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安排专门队伍对全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的任务、未来发展用矿需求、存在的难题等进行详细调研,为县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积极舆论。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扎实做好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的政策宣讲,收到宣传先行、事半功倍的成效。该局向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汇报了中央省市关于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建设绿色矿山等会议文件精神,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组织全县79个矿山企业老板进行集中政策宣讲,学习上级精神,分析隆回当前矿山生产的现状和困难,讲清讲透砂石土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主要思路,让矿山业主提前做好思想准备。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辖区的整治和矿权需求等方面进行会商和部署,形成共识。

  (三)强化协同配合,环环把关推进。对县定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砂石土矿,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街道)等单位共同把关,对许可到期的矿山不再审批,并依法进行采矿、用地、林业、安全生产、工商、环保、供电、火工产品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注销,依法整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关闭和拆除采矿设施。

  编制整治规划,推进平稳过渡

  (一)确定“三个一批”整治方式。整治前,隆回县的79家砂石土矿企业均投入大量资金,有的投资还较大,要整治关闭至省市定的24个矿业权,整治关闭率近70%,整治难度和压力相当大。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在做好前期政策宣传和调研的基础上,对照省市的专项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拟定采取关闭注销一批、调整保留一批、规划新设一批的“三个一批”方式整治,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定。关闭注销一批共60家矿山,是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内的砂石土矿和各类安全、环保要求不达标、因自身原因导致过期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县城近期规划区内的和非法开采的砂石土矿,实行整体关闭退出;调整保留一批共10家矿山,是经综合评估,对符合保留条件、矿山储量100万吨以上、面积不小于0.1平方千米,并达到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矿山予以保留、扩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环保砖厂提出整合方案;规划新设一批共14家,是对标达到省市定的新设砂石土矿的储量、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和区域需求等要求的,经规划评估后,提请省市新设采矿权。

  (二)组织编制专项规划。隆回县委托专业资质单位编制《隆回县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2019 -2025年)》,拟设24家砂石土矿,其中采石场17家、环保砖瓦页岩砖厂7家,逐矿山详细进行了矿山勘测、储量评估、年开采量、开采年限和生态保护、安全生产评估等工作,借助无人机、基础底图辅助作业,层层召开县乡镇村规划编制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规划成果先后经部门联审、专业评审、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市省专家评审和联审,最终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今后新设的采矿权必须从规划矿权中推出,24个矿权中条件成熟一批,申报省市公开出让并许可发证一批。

  (三)设置过渡政策。为统筹推进专项整治、短期发展用矿需求和改革维稳,隆回县议定设置一个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过渡期。针对投资较大且未纳入矿山开采专项规划的页岩环保砖厂,给予两年的过渡,以2021年12月30日为最后期限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从纳入专项规划的7家环保砖瓦页岩砖厂中选择部分探索一个采矿权多个生产加工点的“一矿多点”方式;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采石场依法予以关闭注销,对调整保留的采石场针对性地实行延续登记、停产整改等整治措施。

  集中关闭注销,逐矿生态修复

  (一)依法注销到期矿山。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严格管理原79个矿业权,对未纳入专项规划的采矿企业履行采矿许可到期告知责任,提醒做好到期停产关闭的准备。对到期的砂石土矿,该局及时进行关闭注销公示,提请采矿权许可机关下达采矿权注销决定,一并告知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当地乡镇(街道)分别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停止供电、督促停工停产。截至2021年11月底,该局已关闭注销到期的全部采矿权64个。

  (二)限期拆除整治到位。2021年8月下旬起,隆回县将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纳入“三重点”工作督查推进,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照“六个不留”(不留井口、不留设备、不留工棚、不留人员、不留供电线路、不留危爆物品)标准,限期组织力量将辖区内的关闭砂石土矿全部拆除到位。县督查办组织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逐矿现场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拆除任务,责令乡镇限期整改并约谈问责。截至2021年11月底,该县有60家矿山采矿设施基本拆除到位。

  (三)分类推进生态修复。专项整治中的关闭退出难,落实和生态修复责任和资金来源更难,隆回县对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探索实行分类推进。对小沙江镇6家石材加工厂的生态修复纳入长江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累计投资2.598亿,实施28个生态治理工程,于2020年通过验收;历年关闭取缔的采矿区和开采量较少的一些环保砖厂采矿区,已实现自然修复,基本达到生态修复的要求,对这类矿山探索采取申请直接验收的方式;对完成专项整治矿山的生态修复制定一矿一方案,矿山业主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对照方案组织验收,矿山业主不愿进行生态修复的,向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追诉落实生态修复资金和措施,截至2021年11月底, 该县有50家关闭矿山完成了生态修复;对专项规划中的24个采矿权,该县严格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照省市要求实行边采矿边修复,一年一验收,凡未按生态修复治理要求完成年度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的,一律责令停止开采。前几年,隆回县开始试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司门前杏枫山金矿获评2019年省级绿色矿山,2020年南方水泥大伍采石场绿色矿山建设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花门街道天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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