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19日讯(通讯员 申学峰 黄军)“10岁”“12岁”“一般来说,女孩子得从10-12岁开始,男孩子得从12-14岁才开始”5月19日晚,在隆回九中568班“我的青春我做主”主题班会上,掌声阵阵,该班学生们踊跃回答他们对青春期计算的理解。当晚,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为在该校接连两晚举行的主题班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让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们知理守法向阳成长,是隆回九中思考、实践的重点。5月18、19日晚的班会,与以往的班会不同,课堂上与同学们进行交流的“老师”是县人民检察的检察官。两堂主题班会课先后在初高中部举行,分别由该院第一检察部部长李菊花、检察官文芳客串“老师”。
两位“老师”,结合丰富的工作经验,引用工作中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校园性侵、电信诈骗的表现、成因、危害及后果,引导学生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