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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者伸张法律正义的“大恩人”
发布时间:2007-08-28   来源:  作者:邵阳记者站

   一头浓密而硬直的短发,一副富有个性的八字须,黝黑的皮肤透着刚毅,金色窄边眼镜下的眼睛炯炯有神,常年骑着一辆红色男式摩托,顶风冒雨、不畏酷暑和严寒,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奔走在大街小巷、乡间小道,被许多群众称之为“大恩人”他,就是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继平。

让困难人群都知道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真正为百姓做的一件好事,是政府对贫困人群的关心和爱护。要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让困难人群都知道法律援助。”这是李继平常挂在口上的一句话。
  大祥区总人口30万,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近10万人。为了让这些人都了解和懂得使用法律援助,李继平带领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在每年的12月4日——法制宣传日,都要组织各乡、镇及村(社区),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行动,到繁华地段采取以案说法、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图片等形式进行宣传。为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有机会了解法律援助,李继平创造性地提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家庭”活动,起草了致全区困难家庭的一封公开信,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申请程序等,并设计了反馈单,还公开了全区13个法律援助站、点的咨询电话,要求各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将公开信的发放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并做好咨询解答工作,把宣传与服务进行有机结合。他本人亲自走村串户检查发放情况。通过“一封信”把法律援助送到每个困难家庭,真正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弱势群体人人皆知,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区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制作了《法律援助联系卡》,通过调研确定了427户低保家庭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对这些重点援助对象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开通绿色通道,使其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需要法律帮助时可以便捷地得到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站提供的无偿服务。某社区居民尹某在火车南站一工地工作过程中,由于公司的安全隐患不幸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他的家人拿着联系卡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经审查其情况属实,中心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为尹某获得应有的医药费及其它费用共10多万元。当事人的家属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激动地说:“法律援助可帮了我们的大忙了!”
  随着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各法律援助站、点的电话咨询数量与上门咨询人数均呈明显上升趋势,业务数量明显增加,全区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递增。2006年,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升至125件,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让无钱者说理,让无力者有力

  “法律援助就是用一颗公正的心,让有理无钱者有地方说理,让有理无力者变得有力,充分体现‘援助之手,慈爱之心,保障之盾’的精神。”李继平经常用这句话评价法律援助工作,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2003年12月初的一天,离城近10公里的檀江乡荷叶村八组村民夏某与其妻带着两岁的女儿夏灿灿来到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抖着双手递给李继平一份《法律援助申请报告》,其妻则抱着严重烧伤、其状甚惨的女儿在一旁啜泣。报告上写道:2003年10月23日,同组村民朱某自愿抱夏灿灿出门玩耍,途经同组村民夏某开办的松香加工厂时,因在门口与工作人员李某闲聊,而将夏灿灿放到地上玩耍,忽略了自己的临时监护责任。约十分钟后松香加工厂内传出了孩子的尖叫声……。事发后,夏灿灿被送往市消防医院诊治,共用去医疗费1.16万元。因多处严重烧伤并广泛形成疤痕,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小孩父母找两被告索赔均遭拒绝。经多次调解无果,遂引起民事纠纷。了解案情后,李继平对申请法律援助所必需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当即受理。接案后,他立即投入诉讼前的准备工作,骑着那辆红色的摩托车,冒着刺骨的寒风奔驰在泥泞的道路上。经过连续20多天的现场调查取证,他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为诉讼奠定了基础。经过他的努力,该案受援人获得了3.5万元赔偿。
  近三年,李继平共承办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维护了受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夏灿灿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评为湖南省典型援助案例。他经办的诉讼法援案件,无论民行或是刑事,均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至今无一件受援当事人败诉的案例,累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利益达数百万元。

精神比金钱更重要

  “作为社会执业律师,都会有很好的收入,而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在收入上肯定相差甚远。但我无怨无悔,我认为人的一生不能只谈‘钱’,还要讲点‘精神’。这种精神将伴我走过整个人生。”李继平经常对那些邀请他再次加入社会执业律师行业的律师同行们说。
  为了这种精神,1998年7月,为使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尽早启动,让全区特殊群体尽快受益,李继平放弃了社会执业律师的优越条件,义无反顾走上了法律援助这条道路。他迎难而上,在开办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形下,捐出了以往从事社会执业律师获得的法律顾问费4000元,同时邀请区属各部门进行赞助,募集法律援助中心启动资金。
  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纳入财政预算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虽每年不断增加,但仍然满足不了法律援助的需要。为了不影响法援案件的办理,李继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几年来,他没有向任何个人和单位报销过一分钱的交通费、材料复印费、调查取证费等,相反,还累计垫付办案费用3万多元。
  自2004年以来,李继平累计承办各类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占全区法援案件的30%;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参与非诉讼法援案件的调处60多件次。他撰写的《当前法律援助事业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理论文章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采用。同事们都说,他就像一头牛,在法律援助领域默默地拉着犁转了一圈又一圈,累了一年又一年,不计名和利,不怕苦和累。
  法律援助工作是典型的付出多得到少的“清水职业”,加上大祥区法律援助工作起步较晚,经费短缺,条件相当艰苦。但李继平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和同事们一道在这个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了十年,无私奉献了十年。在他的带领下,通过十年努力拼搏,如今该法律援助中心不仅完善了管理制度,法律人才的资源也日益充足。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更加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沟通顺畅,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十分便利,人民群众来法律援助中心办事非常方便。2006年初,法律援助被纳入该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与政府“民政救济”一样,成为政府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实事。该中心被评为省、市两级“法律援助先进单位”,李继平本人也被评为2004年、2006年两届 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责编:陆益平   作者 :袁建华 伍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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