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疫情,我们有“实招”!小编为您贴心整理了工伤和失业保险出台的优惠政策,也许对您和您的企业有所帮助哦。下面,跟着我们来看看吧!
所有企业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 20%,即一至八类 行业费率分别按 0.48%、0.72%、0.96%、1.12%、1.36%、1.68%、1.92%、2.08%执行;现行工伤保险行业费率低于上述费率标准的地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建设项目参保不实施阶段性降费和缓缴政策,统一按工程总造价的 1.8‰的费率执行,现行费率低于 1.8‰的,按现行费率执行。
失业保险费率按 1%的费率执行。
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适用对象: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免申即享。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适用对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区),可对本地区因新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困难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申请途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申请地点: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
适用对象: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
申请地点: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对象: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申请途径:参保企业凭《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申请地点: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对于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在领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从2022年5月27日起,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以上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途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湖南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或携带取得的证书至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填写相关申请表进行申请。
失业补助金申领
适用对象: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请途径:
1.线上申领。失业人员可登录智慧人社公众号或APP、湘就业公众号或APP等服务终端进行线上申领。
2.线下申领。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大厅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
适用对象: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申请途径:
1.线上申领。失业人员可登录智慧人社公众号或APP、湘就业公众号或APP等服务终端进行线上申领。
2.线下申领。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大厅申领。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