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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强基 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
    发布时间:2022-04-1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徐善德

    发展协商民主 夯实基层基础

    自治强基 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

    洞口县民政局 徐善德

      洞口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精神,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完善机制固根本

      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的体制机制。洞口县民政局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社区)依法自治工作的方案》,完善了治理体系、组织体系和协商制度。完善了党建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协调性、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了自治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局面,确保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规范建设强基础

      加强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厘清权责边界,推进“三张清单”落地落实。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的通知》,厘清了权责边界,实行了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好赋权扩能减负增效和法无禁止即可为、行政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法治精神。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和公正廉明的法治化治理生态。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落实和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落实执行机制。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不断拓展实现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深入发展。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完善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支部+协会”的治理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治理,发挥其在创新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秩序、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部+协会”治理模式被省推介成乡村振兴典型。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民主协商。积极探索屋场会等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组织村民就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广泛议事协商、集中民智、形成合力,让“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成为良好社会风气。

      共治共享增活力

      提升了村(社区)组织动员服务能力。推进“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共洞口县委出台了《洞口县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成了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和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健全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和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探索在基层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了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利用和发挥综治、调解、信访、司法、公安、民政、社工、群团组织、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等作用,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让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依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三调联动”工作被省司法厅等单位评为先进。实现了“一张网”管理。健全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了积分管理,实现了共治共享。

      2021年以来,为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在全县推行信访“积分换项目”新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积分制考核,每年拿出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奖励信访积分排名前100名的村(社区)实施相应额度的工程项目,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助力乡村振兴。今年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打造“六零”(零事故、零非访、零发案、零违建、零污染、零疫情)村社区,将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全部纳入“积分换项目”范畴。雪峰街道天井村积极探索村民积分制管理模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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