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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多措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发布时间:2021-06-18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郭常春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6月18日讯(通讯员 郭常春)近日,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经调研确定了127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年内要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将出台64个规划成果,今后农村建设将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先审批后动工,全面规范引导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近年来,隆回县农村因农民在城市购房发展、建新未拆旧等原因,造成旧房倒塌、宅基地闲置等问题。对此,隆回县出台一系列政策,聚力推进了“空心房”整治、集中连片建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审批权限改革下放、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和村庄规划编制等系列工作,有效改善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管理。

  专项整治“空心房”,拆旧复垦同奖励

  2017年以来,在推进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际,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空心房”整治和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部署与政策,该县启动了增减挂钩和“空心房”整治工作,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17〕3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8〕133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空心房”和废弃宅基地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18〕103号)等6个文件,以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农村环境大治理、生态大修复、用地大集约、面貌大改观;把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搬迁对象的“废旧房”、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废弃的厂矿企业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及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等“闲置房”、“一户多宅”及违法占地建设依法应予拆除的“违建房”等四类房做为“空心房”整治重点。拟拆除的房屋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范围,开垦为耕地,交由原权利人耕种,并由县财政对拆旧房和开垦耕地按标准予以资金补助。经统计,2018年至2020年,该县共拆除“空心房”7700余户、废弃工矿用房39处,拆除面积242万平方米;其中,5200户及39处工矿用地纳入全县7期增减挂钩项目,复垦耕地5100亩;2500户因达不到复垦立项要求,只拆除不复垦。

  推进集中连片建房,规范建设促节地

  为严格保护耕地,疏导规范农民建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2015年3月隆回县人民政府下发《隆回县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发〔2015〕1号),大力推进集中连片建房,采取先试点后展开的方式在全县有序推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支持、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的原则,实行“六个统一”建设标准 ,即: 统一调整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标准供地,统一分摊成本,统一建设风格。每个集中建房区以自然院落为单位,控制在10户至30户,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亮化、乡村文化等设施;实行建新拆旧、一户一宅,严格控制用地标准。分四种类型结合推进集中区建设。一是与地灾搬迁相结合。把地灾搬迁避让户选址到安全区域集中建设,从中央切块资金中按每户3-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现了安全避险和集中建设,如大水田乡香溪村、麻塘山乡桥家村、南岳庙镇沙子坪居委会。二是与重点项目征拆安置相结合。怀邵衡铁路、高铁站、县城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时,由指挥部把拆迁户进行集中安置,如花门、南松、金门、合龙、小江和工业园等拆迁安置区。三是与增减挂钩相结合。在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把拆旧复垦区的贫困户采取集中安置点的方式建设。如金石桥镇树仁村、司门前镇风云亭村、大水田乡香溪村、六都寨镇朝阳新村、七江镇高家村、罗洪镇严胜村、虎形山瑶族乡茅坳村、荷香桥镇清水村。四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由村委会牵头,把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善户按“六个统一”标准集中建设,如荷香桥九牛坳村、六都寨镇张家铺村、司门前镇红光村等。

  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建房审批程序

  2017年,原隆回县国土资源局将城镇规划区外的老屋改建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所现场察看,乡镇人民政府审批许可,发放许可证,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老屋改建、占用空地审批不收任何审批费用;合法占用耕地的,只代地税局收缴耕地占用税。2019年3月,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农村建房审批权限划转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隆回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占用耕地建房的农转审查,统一向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由乡镇(街道)负责对农村建房的资格、一户一宅、占地面积进行审查把关,落实“三到”现场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定。

  开展农房发证,依法保障不动产权益

  2019年,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该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由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招投标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全县农村房屋和宅基地逐宗开展权籍调查,入户收集相关资料,组织集中申请登记,逐批发放不动产权证,全面保障农村房屋的不动产权益。对土地权属争议和违法用地的查处,由乡镇(街道)组织力量逐宗处理。截止2019年8月31日止,按时100%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调查宅基地31.08万宗;11月30日完成省定90%的登记任务;2020年5月底己开展数据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正在分批进行登记发证。

  编制村庄规划,依规审批农村建设

  2019年机构改革到位后,该县在六都寨镇星星村和虎形山瑶族乡崇木凼村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省级试点;2020年启动23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羊古坳镇雷锋村、岩口镇向家村、虎形山瑶族乡白水洞村、滩头镇石托村等4个村为省级试点村。按省市部署,目前全县未编制村庄规划的488个村分三年完成编制。已有规划成果的村,依法严格落实规划成果,有关农村建房、农村建设需依据规划审批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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