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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司法开展“法律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李孝齐 王珮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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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8日讯(通讯员 李孝齐 王珮霞)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近日,新宁县巡田司法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系列活动。把法治课堂搬进学校,把法律服务带到乡村,为巡田的文明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4月6日中午,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讲座”在巡田乡中心小学开展,共为全校13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知法、守法、护法的法律知识教育课。“学生法治教育是一种思想上、道德上、心理上的素质教育,目的是想让广大学生保持一种良好自信的心态,养成一种勤奋好学的生活学习习惯”。这是巡田司法所所长李孝齐在中心小学进行法治教育讲座时的讲话。

  “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青少年应当掌握的法律常识?与学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年龄?青少年学生常见的不良行为……”讲座当中,巡田司法所所长李孝齐详细介绍了《刑法》、《民法典》等法律当中最新的有关责任年龄的规定,列举了13周岁未成年学生行凶杀人、孩子买东西作不做数、小孩子相约踢球受伤对方父母该不该承担侵权责任、骗子如何运用迷药糖果拐卖学生等典型案例。围绕广大青少年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习惯,讲解了6-14周岁学生应当知晓的法律常识以及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广大学生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公民。同时,巡田司法所所长李孝齐还向师生们讲述了自己读书时的学习经历,提醒同学们应当养成自信地学习心态并与学生们分享了自己当年的学习方法。

  4月8日,巡田司法所全体干警深入桐古村开展政法干警联户走访活动;并询问群众家庭存在什么困难;村里的矛盾纠纷多不多,是否能够及时得到村支两委的化解;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什么意见与建议……。走访过程当中,司法所干警为群众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当中:“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儿媳不赡养公婆不算违法、父债子还不再是天经地义,协议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房子产权不再是70年……”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十大知识亮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巡田司法所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法律知识宣传深入到巡田乡的每一个行政村,为巡田群众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升,有力促进法治新宁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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