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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公安:全警整治城区电动车顽瘴痼疾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陆益平 罗伟洪 邓琢玲 刘恒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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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7月9日讯(记者 陆益平 通讯员 罗伟洪 邓琢玲 刘恒斌)7月9日,记者从邵阳市公安局召开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邵阳公安调配全警之力,联合市相关部门强力启动城区电动自行车百日综合整治,截止7月8日17时,共查处电动车闯红灯1379起,逆向行驶1427起,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1575起,收缴非法伞具388把,暂扣电动车354辆,劝导教育电动车驾驶人14379人次。会议提醒广大交通参与人,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车辆,依法登记上牌,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行驶。

  邵阳城区电动自行车存有量达到5.4万台,其中95%以上属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摆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大,是城市交通秩序的主要乱源。据统计,2019年以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8.5%,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加之,这些车辆未购置保险,在责任理赔时往往无力承担,从而引发较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宁稳定的一大顽瘴痼疾。

  邵阳公安将全天时在城区“限摩限电”区域道路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非市区号牌摩托车、非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和停放(特种摩托车除外)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城区电动车顽瘴痼疾整治专项斗争,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另悉:按照邵阳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统一行动:一是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运输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以及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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