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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宁县从严打击盗猎野生动物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李斌 刘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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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绥宁县森林公安局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检查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2月16日讯(李斌 刘时明)2月14日,绥宁县森林公安局再次组织警力,对全县范围内的酒店、农家乐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等进行检查和封控,开展野生动物清查管控工作,以实际行动打好疫情阻击战。截至2月上旬,该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共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 11次,出动人员287人次,车辆88台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45家,检查餐饮场所305家,检查农贸市场29家;拆除野生动物广告招牌8个,开展普法教育 21场次,发放“一封控四严禁”告知书和“陆地野生动物繁殖封控警示牌”1000余份,检查过境车辆1000余台,查破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一起,取保候审1人,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5件,猎具16个。

      绥宁是全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资源丰富,是野生动物赖以繁衍生息的家园。为打击非法猎捕、买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县森林公安局强力推进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力度,将行动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各办案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到重奖严罚,充分调动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民警经常下基层进社区走农户,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主动检举揭发猎捕、买卖、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倡导广大群众争做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员”和“保护者”。通过重举报、理线索,查获了杨某卡、杨某新等一批非法狩猎案件;通过重蹲守、抓现行,查获了粟某玺等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通过重深挖、找案源,查获了傅某君、疏某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相关案件。

      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该局民警深入宝顶山、堡子岭、黄桑上堡村等野生动物聚集、栖息地周边进行摸排布控,严密掌控动态;有重点、有目标加大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同时加强林区重点地区巡护,集中打击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行为,斩断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中间环节,切断使用末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盗猎行为,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通过一系列举措,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共收集各类案件线索30条,其中行政管理单位提供的有效线索10条,根据线索破获刑事案件10起。去年3月至今年2月初,共查破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刑拘9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20人,起诉17件21人,一案正在侦查中;行动中共收缴猎具194个、禁用渔具35套、野生动物208只、非法捕捞的鱼虾30余公斤,放生野生动物156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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