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邵阳首例不戴口罩不配合测体温扰乱公共秩序乘客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晏彬彬 陆益平

1.jpg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2月18日讯(通讯员晏彬彬  记者 陆益平 )2月18日,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通报一起典型案例,一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大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这也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邵阳市发生的首起因群众不配合在公共场合配戴口罩引发冲突扰乱公共秩序,进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例。
      2月12日中午12时许,市区汽车南站一名未戴口罩的男子在售票厅内与人闲聊喊客并随意吐瓜子壳,且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登记工作。据悉,该名男子名叫段某江,从邵阳县谷洲来邵办事,欲乘车返回谷洲。现场,百春园街道办事处驻点汽车南站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要求他把口罩佩戴好,不要乱吐瓜子壳,该男子随即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在测量体温发现低热后,工作人员要求登记,他表现不满,并在未戴口罩的情况下,经过工作人员身边故意咳嗽和擤鼻涕。
     随后,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百春园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口头传唤。在医院检测确认其未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民警做好该案当事人询问笔录并报大祥公安分局审批。2月13日,段某江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大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机关提醒:对于新冠肺炎防治,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参照2月5日邵阳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严禁不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班线客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车站、港口、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实践中,对不听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可能被处以拘留。

邵阳新闻

湖南新闻

名企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