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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公安:出重拳下重手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凌云 戴礼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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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0月21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邵县公安局紧密结合新邵县社会治安形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出重拳,下重手,全力维护新邵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共打掉2个涉黑犯罪组织和4个涉恶犯罪团伙,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19起,刑事拘留215人,执行逮捕129人,移送起诉216人,有效地打击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周密安排部署 成立专项机构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戴哲建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和1个办公室,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工作组。在局扫黑办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同时,局扫黑办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估挂钩,作为民警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极大调动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局通过定期召开局党委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查等方式,形成了齐抓共管、全警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新邵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对相关工作进行调度安排,领导带队组织深入各基层所队指导调研30余次,组织业务培训10余次,确保扫出朗朗乾坤,风清气正。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

    为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新邵县公安局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截止2019年10月20日,县局张贴公告3万份,海报1万份,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10万余份,宣传折页5万余份,设置举报箱42个,悬挂宣传标语200余处,制作宣传橱窗26个,制作展板60块,出动宣传车辆200余辆次,拉着展报在全县流动展摆。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邵公安双微平台,新邵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利用平面广告、宾馆、超市等LED电子屏,扩大社会面宣传。结合“公德教育入校园、法制知识进课堂”等系列宣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通过仔细摸排   及时发现线索

    为做好线索摸排核查这一基础性工作,制定和下发了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工作实施细则,派出所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制度,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等系列文件,全面摸排线索,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至2019年9月20日,全县共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315条。其中,2018年105条,2019年209条。其中公安部线索11条,省级线索52条,市级线索35条,县级线索190条。对摸排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分层级开展线索接收、线索甄别、线索研判、线索串并、线索审核办理,严格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一案双查制”,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定一包”责任制,认真进行核查,切实做到“限期有反馈,定期要清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目前我局线索办结282条,已核查完249条,正在核查办理33条。通过线索摸排,极大提升了破案率。

          实施精准打击 确保高压态势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新邵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强化侦察破案,严打严查涉黑涉恶类案件,对呈现出来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调集精兵强将,实行专案专办,实现精准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地痞”“地霸”,突出一个“扫”字和一个“挖”字,形成秋风扫落叶之势

    截止2019年10月20日,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19起,刑事拘留215人,执行逮捕129人,移送起诉216人。特别是在打团伙方面,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市、县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成功摧毁2个涉黑犯罪组织,4个涉恶犯罪团伙。打掉谭某明等人涉恶团伙,陈某辉等人涉恶团伙,经查,这两个团伙涉及多起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案件,抓获团伙成员17人。均刑拘、逮捕并移送起诉。2019年2月21日,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1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成功侦破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3.2”案件,打响了邵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2人,刑事拘留60人,逮捕54人,移送起诉61人,上网追逃10人,收缴枪支3把,子弹9发,管制刀具19把,查证涉案罪名多达9项,核查各类涉案线索40余条,破获涉黑涉恶类刑事案件34起。彻底摧毁盘踞在新邵县城酿溪镇曾某朋黑社会组织,何某精恶势力团伙。3月26日,县人民法院对“3.2”涉黑案件的24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2名被告人按照每个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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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标本兼治   彻底铲除黑恶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邵县公安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以侦破打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紧密衔接,推进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着力整治城乡结合部、车站、砂石采矿、学校周边环境、民间借贷投资公司等重点地区和领域。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通报公安机关在打击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短板,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治理措施。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管理,加强对涉黑涉恶高危人员的管控,每一名高危人员都明确具体的责任民警管理到位。同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配合组织、纪检部门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深入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有前科劣迹,加强综合研判,整顿提升基层涣散村(社区),并配合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基层痪散村、社区整顿提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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