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19日讯(通讯员 邵向阳)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受到污染。8月19日,隆回县荷香桥镇田中村某养猪场业主廖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8月12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在监管中发现廖某养猪场未建设配套的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沼气池排到暂存池后通过一根软管用污水泵直接排放至农田,对环境造成了影响。该局依法对廖某养猪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19日,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养猪场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业主廖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该养猪场已退养到位,排污管道已拆除,生猪已全部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