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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实施对村卫生室村医述职评议制
发布时间:2019-04-1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杨曲涛 柳月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19日讯(杨曲涛 柳月)为加强对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4月17日,武冈市制定下发了《武冈市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述职评议工作方案》,从今年起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括法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述职评议制度。

  实行村医述职评议,旨在切实发挥好村卫生室作为农村群众健康守护第一关卡作用,严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规范执业服务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按该工作方案,乡村医生述职评议一年组织一次,述职评议地点为行政村(社区)卫生室乡村医生所在村(居)委会;参加评议人员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公卫办主任,村卫生室指导责任人、村(居)委会村支两委成员、党员、组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贫困户代表、村民代表,各村参加评议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0人;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医德医风、业务水平、服务态度、满意度等方面内容。评议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为优秀,60-89分的评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述职评议的村医,评定为不合格。评议结果将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的“考核记录”栏,对评为优秀的乡村医生列入全市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范围;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评为合格的乡村医生可以继续执业,其存在的问题6个月内要整改到位,考核验收通过后可以继续聘用;评定为不合格的乡村医生3个月内必须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在整改期内由本人申请重新评议,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或者经复评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届时,武冈市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部18个督导组将分别对所负责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述职进行督查和评议,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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