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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面子默认吸毒 被举报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9-04-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宏发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17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我没有吸毒,不要抓我。”容留他人吸毒的法盲男子,最终获刑坐牢。4月17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姜新舟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3千元。

  被告人姜新舟系邵阳市西郊90初年青男子,近些年一直跟一邻村做木工的亲戚师傅做建筑装模活,收入不错。2018年12月9日晚上,姜新舟的发小胡某带着外地女友曾某,投宿姜在邵阳市宝庆东路一居民小区的出租屋,睡觉前的聊天中,胡某与曾某拿出少量冰毒、麻古与锡纸、打火机,并邀请姜一起吸食享受,姜胆怯婉谢了,但出于面子与礼貌,却坐在旁边陪着胡某、曾某吸食毒品。因胡某、曾某体形枯瘦,进入小区时被警觉的群众报警举报,民警赶来后,在房东老板的配合下,将被告人姜新舟与胡某、曾某当场抓获。被告人姜新舟归案后供认不讳;胡某、曾某皆被处以强制戒毒2年。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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