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2月22日讯(记者 陆益平 通讯员 黄又生 催维林)2月20日,记者从邵阳县经科信局中小企业股获悉,去年来,该县先后有187家小型微利企业受益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374.37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2018年,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出台后,该县经科信局及时通知和组织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学习,吃透政策精神,着手按新政申报税务工作事宜。同时,该县税务局采取“纳税服务日”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并通过开设纳税人学校、“一对一”上门服务等办法,对纳税人进行培训,确保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全面了解。此外,该局还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让税务干部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学懂弄通,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进而使全县受益小型微利企业增加到18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