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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领导集中巡河 河长制走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9-01-0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尹华增

邵阳市领导开展集中巡河

河长制走向深入 邵阳交出新答卷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月9日讯(通讯员 尹华增)2018年,邵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落实省总河长第1、2、3、4、5号令为抓手,在省河委会、省河长办的悉心指导下,推动河长制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从有“名”走向了有“实”,从“见河长”全面转向了“见行动、见成效”的新发展阶段。

  去年年底,市领导开展集中巡河,他们对所负责河库仔细察看变化、认真查找问题、精心谋划对策、限期交办整改,推动解决了一批河库管治重点难点问题,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12月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文密先后到市区资江、邵水沿岸巡河,检查指导蓬莱岛内河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排污口治理、河道治理和生态保护,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改善提升市民生活环境。

  12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事青在市区资江沿岸巡河时指出,要持续深化“一河一警长”制度,着力整治侵害河沟道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危害河沟道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河道定期巡查、执法。

  10月11日,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曹普华在巫水河绥宁县、城步县段巡河时说,要充分挖掘两县的生态优势,做活“水文章”,把河长制与做强旅游产业、创建特色小镇、发展民俗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

  12月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典维到赧水洞口县段巡河时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河道管理方案落到实处。

  12月27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王昌义在大洋江隆回县金石桥镇段巡河时说,河长们要带头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巡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用“敢饮河水”来检验治理的成效。

  12月17日、24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万千分别到涟水新邵县段、西洋江邵东县和新邵县段巡河,提出要加大对河道乱占、垃圾乱倒、污水直排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健全规范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12月14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周迎春在夫夷水邵阳县段巡河时指出,加强水源保护和沿线河岸管理,及时打捞清理河道沿线漂浮物,严防河道两岸生产、生活污水直排,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12月19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志雄在蒸水邵东县段巡河时指出,要抱着对本辖区人民和下游人民同时负责的态度,切实构筑起加强巡河的常态化机制,保护好邵衡人民共同的母亲河。

  11月9日,市委常委、武冈市委书记侯文第9次来到玉溪河开展巡河,他对随同的公安部门负责人说,河道警长巡河是公安干警的新任务,要巩固河道警长培训班培训成果,要持续抓,全面提升。

  9月29日,副市长彭华松在蓼水河绥宁县段巡河时指出,要切实抓好河道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爱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12月29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学军在石马江新邵段巡河时指出,全市公安机关要持续深化一河一警长制度,以铁的手腕和担当推进河道治理,创造性推动邵阳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2月27日,副市长李华和在木瓜山水库巡河时指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严防水源地生态污染。要严格落实防汛、输供电安全、防冰冻灾害等安全生产责任。

  12月19日,副市长蒋志刚在邵水邵东段巡河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邵水河沿线固废、生活垃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严查污水直排、垃圾乱倒乱堆和违法涉水建设。

  12月6日,副市长肖拥军在资江大祥区、邵阳县段巡河时指出,要坚持“依法、有序、限量”原则,年底前全面完成河道采砂场的整治。重点围绕资江干支流打造一批“样板河”。

  12月6日,副市长晏丽君在檀江河和大圳水库巡河时指出,要突出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重点抓好“四乱”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

  据市河长办统计,2018年邵阳市市级河长巡河50人次,县级河长巡河1932人次,乡级河长巡河32190人次,村级河长巡河22万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综合措施下,全市河长制工作成效初显。

  一方面,河库空间管控不断加强,通过清减“僵尸船”和违法行为,多措并举保护好“盛水”的“盆”。全市894艘“僵尸船”占全省总量近1/3,市、县两级投入2000余万元,仅用时3个月,全部拆解上岸,工作成效得到省河长办肯定。建立“一河一警长”机制,得到省河长办推介,出台市总河长第3号令,全面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涉河违法行为34起,清理垃圾渣土堆场135处、固废堆场142处,清除违章建筑65处,整治非法采砂制砂场152处。

  另一方面,河库断面水质不断改善,通过清减排污口、污染源,多管齐下保护好“盆里”的“水”。出台市总河长第1、2号令,开展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下发“市长交办令”、“一单四制”整改通知和“督办函”,全部整改到位。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涉锑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取缔关闭了锑矿和涉锑冶炼厂21家。全面完成“水库退养”三年行动,全市1176座水库在2018年底全部实现退养。启动邵水河保护的立法工作。2018年,全市所有国控断面和省控断面水质都在Ⅲ类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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