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0月24日讯(记者 陆益平 通讯员 黄又生 粟华春)10月23日,邵阳县民政局组织驻村帮扶村村干部,集中学习该县日前通报的三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案例引导村干部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廉洁履职。
通报称,某村原党支部书记2012年套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擅自与公路承包方签订提高工程造价合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某村3名村干部将组集体退耕还林补助用于村集体开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指出了乡村干部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几种行为。据悉,该局今年联点5个贫困村,其中3个出列村。
学习中,该局分管副职、县派驻纪检组成员分别指出,村干部是农村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者,一旦存有私心,就会使政策变样走调,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大家引以为戒,在低保、贫困户评选认定,工程发包、征地拆迁等各方面要公平公正公开。不准有违反乡镇士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纪检人员介绍了今年来查处村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例情况,善意提醒参会村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积极配合扶贫单位和驻村帮扶队员,切实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共同把扶贫工作做好。切不可为了点点蝇头小利毁人生,玷污党组织,损坏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