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22日讯(通讯员 冯世民)8月21日,从城步扶贫办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加强财政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和公共资金审计监督的会议精神,近年来,该办不断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规范制度、权责明晰、全程跟踪、动转协调、工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采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使用规范有序,发挥应有的作用,县扶贫办与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推进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资金项目风险防控意见》,对项目单位扶贫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程序、扶贫资金项目拨付审批程序、扶贫资金项目考核监督的内容和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项目单位申请安排扶贫资金项目要到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进行报告备案,检查有无弄虚作假、立项是否符合本地实际、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现象,并听取贫困群众意见,每笔资金张榜公示,做到账目一清二楚方可向上申报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的拨付,财政、扶贫、审计共同对扶贫资金项目有关文件和情况建立台帐,根据项目的安排规划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再根据情况需要开始启动部分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突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严格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实行全程跟踪,阳光操作,掌握资金的使用安排、工程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和验收标准及公示落实情况。
据悉,该县还创新出台了《城步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考核监督实施办法》,明确对违反资金项目监督程序、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作出处罚决定。同时,县纪检监察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使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