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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一房主卖房无效不退钱 法院判他拒执罪
发布时间:2018-07-0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王丽丽 潘伟明 柳月

  华声在线7月9日讯(王丽丽 潘伟明 柳月)7月3日,武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被告人王某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这是武冈法院有史以来宣判的第一例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3日,被告人王某勇与其妻与申请执行人禹某柏夫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王某勇夫妻将其位于革新村的一座房屋作价46.8万元转让给禹某柏夫妻,禹某柏夫妻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向武冈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武冈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9月28日做出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王某勇夫妻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禹某柏夫妻房屋价款46.8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勇迟迟未退钱给禹某柏夫妻,2012年11月5日,禹某柏夫妻向法院申请执行,2012年12月12日,武冈法院裁定拍卖王某勇夫妻与禹某柏夫妻原协议转让的房屋。2014年8月21日,武冈法院裁定查封上述房产并于2015年6月15日发出公告,责令王某勇夫妻于2015年7月1日前将房屋内财物搬出。2016年,武冈法院再次裁定拍卖上述房产。期间,王某勇夫妻无视武冈法院的裁定和公告,拒不搬出房屋,仍和父母等人一直居住在其中,致使判决和裁定无法执行。整个执行过程中,王某勇仅退款3.73万元。2015年1月4日,王某勇因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被武冈法院决定拘留15天。拘留释放后,王某勇称自己没钱不退余款,并将武冈法院发出的搬迁通知置若罔闻,2017年10月26日,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王某勇被刑事拘留,成为武冈法院史上第一起拒执罪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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