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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斌:带病战斗在执行一线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6-1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王丽丽 潘伟明 柳月

  华声在线6月19日讯(王丽丽 潘伟明 柳月)6月11日上午9点,武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先斌、刘祥杰等人冒着倾盆大雨来到位于大山深处的永州市祁阳县仙峰养殖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仙峰养殖),紧急处置一批生猪,争取最大程度为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大足生态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大足生态)兑现执行款项。

  在大足生态与仙峰养殖合同纠纷一案中,大足生态以合作投资的形式向仙峰养殖投资了200百万余元,后仙峰养殖以为方便经营管理为由,将经营权收回,双方约定由仙峰养殖分期偿还投资款,并签订了由仙峰养殖还款的协议,协议还款日期到期后,仙峰养殖一直未按协议还款,经大足生态发律师函催告后,仍不为所动,同时,仙峰养殖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玩起了失踪,下落不明。再三催告未果后,大足生态将仙峰养殖、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合伙人郭某某、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投资款本息、违约金等244万余元,四被告不服,上诉至邵阳市人民法院,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原判。由于仙峰养殖是由李某某及其岳父母郭某某、王某某以家庭合伙形式开设,在李某某名下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郭某某和王某某负有连带清偿责任,郭某某和王某某一同被列为被执行人。

  根据得到的财产线索,2018年5月7日,执行法官张先斌、夏祥勇等人赶赴永州,查封了仙峰养殖场的生猪95头,其中母猪62头,猪仔33头。当执行法官向郭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时,郭某某、王某某拒不配合,不肯签字,经执行法官释明擅自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后,郭某某、王某某态度来了个180急转弯,5月8日,主动写了一份还款和解协议,然而申请执行人大足生态不认可该协议。6月6日,郭某某、王某某主动写了一份不擅自处置生猪的承诺书,并告知执行法官由于没钱买饲料喂猪、给猪治病,已经饿死、病死了几头猪。正在休病假的执行法官张先斌得知消息后,明白必须紧急处置该批生猪,不然申请执行人利益将受到更大损失,于是协助郭某某、王某某立马四处联系生猪买家,然后就有了开头一幕。

  将生猪数量清点好,过称,清点钱款,查封了仙峰养殖公司和王某某名下的祁阳县一农场,执行干警们从早上9点忙到下午5点,期间任凭雨水打湿了衣服,饭也顾不上吃,只为早点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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