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25日讯(通讯员 戴宏军 王丽丽)近日,武冈市人民法院大路坪法庭与武冈市公安局晏田派出所的民警们通力合作,妥善处理好一起离婚案。
在该离婚案中,原告王某与被告唐某系夫妻,双方结婚十多年,生育了五个子女,两人通过努力修建了房屋,购置了车辆,一家人的生活本来过得很好,但由于夫妻俩在共同生活中长期缺乏沟通而产生了矛盾。2016年7月,王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遂判决不准离婚。2018年1月,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大路坪法庭受理了该案并将该案排期在3月8日开庭审理。2月28日,唐某带着娘家人来到晏田乡向东村的家中,提出想见自己的儿子,得知儿子不在家后拿起锄头将家中的门窗玻璃及室内家具等物砸烂。当天王某父亲向晏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的民警查看现场后,委托武冈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唐某损坏的公私财物进行价格认定。该中心查验后,认定唐某损坏的公私财物价值为人民币26433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戴宏军多次做夫妻俩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同意对共同财产进行价格鉴定,但均不愿意预交鉴定费用,也不同意承办人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且王某及部分子女坚持要追究唐某的刑事责任。案件审理期间,王某母亲因故去世,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梳理案情后,戴宏军认为案件如果不能调解结案,有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法律效果达到了,社会效果却不甚理想,决心再组织双方调解一次,借助派出所民警的力量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调解当天,戴宏军邀请了晏田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等民警到庭参与调解。确定调解方案后,派出所民警们与法官们共同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教育,并从情、理、法多个方面做工作。王某、唐某最终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离婚协议,王某及其父亲也向唐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一起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离婚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武冈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坚持采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武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