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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法院:欠钱不还还任性 司法拘留不留情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炜 陈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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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4月20日讯(通讯员 黄炜 陈亚辉)日前,赵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北塔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在被带上手铐的那一刻,赵某方才清醒地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悔恨莫及。

  刘某和赵某同在建材城做生意,属邻居朋友关系。2014年10月赵某从刘某处借走2万元,并出具借条,后又陆续从刘某处借款数万元,但一直拒不归还。刘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刘某自愿放弃40000余元利息,赵某承诺归还刘某46800元。此后,赵某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及时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其三日之内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并及时履行义务,同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相应法律后果。赵某收到上述执行文书后,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也未按时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后经法院多次传唤,赵某才到法院接受谈话。赵某交代其从事建材行业,每月有三、四千元收入,但其妻子邓某在刘某讨要债务时与刘某发生肢体冲突受伤,要求刘某必须先赔偿其妻子损失再谈还钱的事。执行法官在组织双方就赵某妻子受伤一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告知赵某与邓某如有权利被侵犯可通过诉讼程序另行救济,但本案不能一并处理。在法院的再三督促下,赵某仍拒不还款。法院遂根据赵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的行为,依法对赵某决定拘留十五日,即刻押送看守所执行。

  据北塔法院执行局长黄炜介绍,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经当事人申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具有违反财产报告令、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行为,法院可根据被执行人的拒执情节依法处以罚款或司法拘留,甚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 ,北塔法院不断加大执行查控和惩戒力度,对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保持对失信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有力地震慑了“老赖”,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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