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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执勤”邵阳县交警创新摩托车违法整治新思路
发布时间:2018-04-12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 刘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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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体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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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

  华声在线4月12日讯(通讯员 刘惠芳)4月9日起,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无证驾驶、加装遮阳伞、不按信号灯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9时许,四中队民警在下花桥镇开展整治行动。不到5分钟民警便拦下了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没有佩戴头盔也没有携带行驶证。该驾驶员直言,摩托车没有上户,自己也没有考取过驾驶证,经核实,其驾驶的车辆早已报废。民警现场暂扣了摩托车,并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无证驾驶和车辆手续不齐全的现象在乡镇比较多,除此之外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现象也很普遍。”中队民警介绍,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要罚款五百元,并处拘留十五天,另外暂扣车辆;不按要求佩戴头盔可处罚款五十元。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要进行相应处罚。

  整治中,为了让违法驾驶人提高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秉承“处罚+教育”的原则,创新整治思路,针对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让他们亲身体验站岗执勤,由被劝导人变成劝导人。参加体验的李先生说:“这次体验真的让人难忘,我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以后一定改正不戴头盔、不看信号灯的坏习惯。”

  截至今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11起,未携带两证14起,拆除遮阳伞65把,查纠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00余起。

  交警提醒,摩托车驾驶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中可降低头部伤70%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希望车主谨慎行驶,不要超载、超速、“见缝插针”,别在安全面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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