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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情侣狼狈为奸 协助卖淫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8-03-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宏发

  华声在线3月27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本来两人在深圳一工厂做事包吃包住,合计月薪八千余元挺好的,可男友不安心,想赚轻快钱,结果触犯刑律,双双获刑。3月26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廉竹林、李嫣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1万元与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千元。

  被告人廉竹林、李嫣媚分别系河南省驻马店市与周口市80后农村青年,二人在深圳一工厂务工结识、交往而成为情侣,因为都是熟练技工,扣除自交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两人每月还可领取合计八千余元的月薪。

  2017年9月初,本来不安心工厂枯燥流水线工作的被告人廉竹林,在其朋友雷某、段某(均另案处理)的策动下,带着情侣李嫣媚双双辞工,来到邵阳市雷某、段某合开的“新浪潮洗浴中心”,名义上洗浴,实则挂羊头卖狗肉,暗地里干的是招嫖卖淫违法犯罪的事,雷、段招募廉竹林为洗浴中心总管,李嫣媚则负责培训和介绍小姐。当月17日晚上,被告人李嫣媚亲自上阵,带着数名女徒弟在该洗浴中心,分别与数名洗浴男顾客进行性交易违法活动,被突击巡查的治安公安干警抓个正着。归案后,被告人廉竹林、李嫣媚供认不讳。廉、李情侣本想以此大干一番“事业”,奋斗几年回老家盖洋楼,结婚成家过幸福好日子,不想十几天就落入了法网,二人后悔不已。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8条第3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52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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