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26日讯(通讯员 侯赞)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家家户户喜庆春节,过大年。邵东县杨桥镇杨柳冲村的陈某有在大年三十收到邵东县法院的一份拜年厚礼——三年未解决的54000元交通案件赔偿款圆满执行到位。
2014年12月8日,被告申某轩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杨桥镇枫树村地段时,与原告陈某有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陈某有及其车上人员即陈某之孙陈某琪和被告申细轩及其车上人员陈某林受伤,车受损。事发后,陈某有住院治疗,花去19800余元医疗费,经鉴定,为10级伤残。经法院审理查明,申某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遇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负主要责任,陈某有负次要责任,故依法判决申某轩赔偿陈某有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所有费用一共54000余元。
事已到此,本该告一段落。奈何申某轩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保险且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起这一大笔费用。法院执行法官多方打探,数次上门,发现其常年在外打工,经多次查询家中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陈某有最终申请终结执行程序,该案陷入僵局,难以进展。陈某有也多次为此到镇里、县里上访,村委和县里各级政府也非常重视,但均因申某无力偿还,无法顺利解决。
大年三十,春节假期第一天,承办法官李德全得到线索,申某轩今年在家过年。于是,李法官立即联系三合村书记宁桂华,带领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迅速赶到申某家中,询问近况,做他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
但没钱是摆在面前的一道坎,李法官也陷入两难,一方面陈某有因后续治疗花费大,家里过年急需钱,另一方面申某轩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此时李法官脑中灵关一闪,就来了点子。俗话说爹亲娘亲,有血缘的亲戚也是亲,刚好亲戚们都回家过年,身边也有点余钱,一人借一点就能凑齐。村委书记宁桂华一听,觉得可行,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发动村委成员和党员们,召集申某轩亲戚,李法官和村委成员分头做申某轩和他亲戚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李法官的组织下申某轩从亲戚那里凑齐54000元欠款,于当日交付给执行法官,李法官及时通知陈某有赶在大年三十团圆前交付给陈某有。
“辛苦法官了,过年时收到你们这样一大笔厚礼!”陈某有收到执行案款时,激动地感谢道。
到此,三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