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8日讯(通讯员 张金干)为切实加强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文化遗产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2月3日至8日,洞口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深入辖区的蔡锷公馆、秀云观、尹定公祠、潘荣公祠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开展春节前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防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过冬。
检查过程中,公安消防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了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器材,特别灭火器和的维护保养情况,检测了室外消火栓的水压情况,电器线路敷设情况,用火、用电、用油情况,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布局情况,以及垃圾堆放等注意事项。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蔡锷公馆,大队官兵向蔡锷公馆志愿消防队员集中传授了灭火器、消火栓水带、水枪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初期火灾扑救、火场逃生知识等,进行了模拟火灾实战演练。同时,以现场提问的方式,抽查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检查人员要求各文物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管理、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自查整改等制度。并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宣传工作,开展防火、灭火和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围墙外张贴禁火、禁烟、禁炮等消防安全警示广告标语,强化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确保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
洞口县是文物古建筑大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被国家文物管理局列为全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建设之一。近年来,该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文物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始终把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加强检查督导,严格按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措施》,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管理、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自查整改等制度,强化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针对文物古建筑单位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严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县文物局积极争取县财政的支持,先后斥资100多万元,在有消防水源的文物保护单位普遍设置了消火栓,为81个文物保护单位相继配置更新了一大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为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披上“防火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