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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S不定位 新邵法院判决商家虚假宣传三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8-02-05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记者:刘园芝

      华声在线2月5日讯(通讯员 刘园芝)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通过网络可轻松购物。当消费者打开购物平台,输入关键词“电脑”,平台自动推荐数以万计的商品,令人目不暇接。个别商家为吸引消费者,以电脑 “支持GPS”为噱头,然而其中鱼目混珠。信息技术公司宣称其销售的电脑具有GPS导航功能而被消费者李某状告虚假宣传,并提出三倍赔偿。

      李某诉称,其购买的平板电脑并不具有信息技术公司宣传的GPS导航功能。李某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求证该电脑的GPS导航功能的实际状况,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该电脑不具备GPS导航功能,并对信息技术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据此认为信息技术公司对商品不具备的功能进行虚假宣传,故诉至新邵法院,索赔三倍赔偿12564元。

      一审法院认为,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商品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信息技术公司在商品销售网页规格与包装中标示“支持 GPS”,经审查,该电脑并不能支持GPS导航。由此,涉案商品网页相关标示内容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构成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信息技术公司三倍赔偿李某125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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