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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报账资料 套取农合资金41万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8-01-04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作者:王辉鹏

  华声在线1月4日讯(通讯员 王辉鹏)为提高收入,某民营医院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工作人员相互配合,通过制作虚假病历、虚报药品使用量等报账资料,骗取农合补偿金41万余元。最终,该名合伙人及2名同伙皆落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6年以来,该民营医院合伙人田某找到临聘人员廖某和财务出纳孙某,提出以虚造病人假住院的方式向城步县农合办套取农合补偿金,并指示廖某、孙某向医院部分职工收集他人身份证和农保卡。尔后,廖某按照身份证信息制作虚假病历、虚报药品的使用量等报账资料,经田某审核签字后,由孙某将虚假资料与实际住院资料一起向城步县农合办申报补偿金。2016年1月至4月期间,该医院通过制作虚假报账资料共套取农合补偿金412204.66元。该笔补偿金主要用于医院日常开支及职工工资。案发后,廖某、孙某于2016年8月主动到县公安机关投案,田某前往外地筹集资金准备退还赃款,在返回投案途中于同年9月被永州市冷水滩警方抓获。

  城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廖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田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廖某、孙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案件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城步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田某等人因犯诈骗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判处廖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赃款人民币412204.66元返还给被害人县农合办。

  宣判后,三被告人对判决均无异议,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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