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16日讯(通讯员 魏小青 金升 刘博学)10月15日,记者从邵东县公安局获悉,因未按照规定落实旅客身份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邵东县公安局于2017年10月13日,依法对县城某酒店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其相关违法行为人员被罚款1000元。据悉,该处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邵阳市公安机关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经查,2016年7月28日,邵东县公安局在对辖区内部分单位和行业场所检查中,发现邵东县城某酒店因存在未如实查验和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情形,遂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酒店立即对其存在的未按规定查验旅客身份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要求其于2016年8月7日整改到位。2016年8月22日,邵东警方再次对该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并未进行整改,仍旧存在未如实查验和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情形,遂依法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10月13日21时许,邵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刘彦民、肖大兴、宁立平在对辖区内酒店、宾馆等行业场所进行日常工作检查,当检查至该酒店时,发现该酒店当班的前台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对1208房、1511房的入住旅客身份进行查验和如实登记。通过调查查明,该酒店仍然存在未按规定和要求对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和如实登记的违法行为,且发生在公安机关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后,属拒不改正。经入住旅客和该酒店负责客房工作的经理李某的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邵东县公安局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经理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