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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异地受伤10年后信访 法律援助跨省维权解忧
发布时间:2017-10-11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记者:李团

  华声在线10月11日讯(通讯员 李团)国庆节前,新邵县司法局在“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中,回访了巨口铺石井村村民李某。“搭帮你们伸出援助之手,那边的赔偿金已经全部到账,我们家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会安心在家过日子,不再去上访添政府麻烦了!”李某说。

  2005年10月,李某在江苏省苏州市某建筑工地从事装模工作。22日下午,因建筑公司提供的模板承受力不够,且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李某从高空摔下受伤。在江苏省治疗期间,李某家属曾多次找建筑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仅得到3万元的补偿金,后转院回湖南邵阳治疗,由于伤情严重,且家庭经济困难,在没有完全治好的情况下出了院,留下了较重的后遗症,同时维权也陷入了困境。2016年,李某病情恶化,迫于生济,开始频繁往返湖南、江苏两地上访。

  新邵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此信访案,组建了法律援助专案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往返两省、辗转多地多方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苏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伤情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在获得相关维权证据后,专案组多次远赴江苏与原建筑公司进行赔偿协调。在与该建筑公司多次协调未果情况下,专案组成员不惧跨省维权艰辛,联手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就李某一案于2016年8月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派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为李某进行民事代理,并联系到当时在场的包工头、工友为李某出庭作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3月10日,法院判决李某胜诉,由原建筑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9745.56元,扣除建筑公司已赔付的3万元,另应赔偿李某179745.56元。7月份,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得赔偿金全部打到李某账户。这起长达12年的维权案件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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