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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森林防火工作获省森防指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作者:陆益平 杨贵新 曾祥云 伍玉华 周英武

  华声在线9月28日讯(记者 陆益平 通讯员 杨贵新 曾祥云 伍玉华 周英武)9月27日,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各地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通报》,对隆回从严管控野外火源做法进行通报表扬。

  近年来,隆回县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强化应急处置,牢牢掌握森林防火工作主动权,连续2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无较大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

  为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该县把9月确定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在全县范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进山间田边、进学校村庄、进网络媒体等宣传活动。同时,发布禁火令,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充分发挥各村 “村村响”作用,早中晚广播“禁火令和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该县出台了一系列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在禁火期内,凡经批准进入封山禁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进入封山禁火区的人员(包括游客、驴友等),严禁携带火种,严格接受森林防火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在封山禁火区内及边缘500米内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秸秆、爆破、野炊等;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和电击狩猎。虎形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省级森林公园、望云山省级森林公园、每到十一、元旦等旅游高峰期都要安排专人在景区路口、进山路口设立火种检查点,禁止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同时,加大野外用火处罚力度,对在封山禁火区违规用火者,林业主管部门将没收其明火及易燃用具,并对个人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0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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