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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盗窃销赃联手犯案 两主犯落网皆获刑
发布时间:2017-05-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燕如 彭宏发

  华声在线邵阳5月4日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三名男子为钱结盟盗窃与销赃,疯狂盗销他人电动车。5月3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黄小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2万元;被告人刘竹青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被告人黄小林、刘竹青及郑某(批捕在逃)皆系邵阳市南郊、西郊与北郊的80后无业人员,因曾一起组队为人专刮腻子墙灰,都是“狗肉朋友”,三人刮灰技术出色,又快又平整,接单生意络绎不绝。数年奋斗后,有了一定积蓄的黄、郑开始坠落,跟朋友出入风月场所染上了吸毒,很快其组队解散。黄、郑败光了积蓄吸毒无钱为继,就结伙盗窃,并多次销赃于改行专做废品收购的刘竹青。

  2016年9月18日下午,被告人黄小林与郑某窜至该市东大路东塔小学附近路段,见一男子将一“绿佳牌”’’黑色电动车锁于人行道即进店上楼了,黄、郑一人望风一人撬锁,通过搭线的方式将电动车发动,两人联手将该车盗走,直接开到被告人刘竹青的废品收购店,以400元的低廉价格销赃于刘竹青。此前当年9月的9日;8月的7日、25日;7月的4日、14日、28日;6月的6日、12日、28日,被告人黄小林与郑某以类似的手段,先后9次盗窃市民疏于防范的电动自行车9辆,加之最后9月18日所盗的1辆,黄、郑共偷盗10辆,其中后面盗的5辆销赃给了知情的被告人刘竹青,前面盗的5辆销赃给了陌生的路人。经鉴定,黄、郑所盗电动车总价值为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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