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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全会印发中院审理贪污贿赂案件经验
发布时间:2017-02-09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刘大雄 廖高飞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严惩腐败大局

  华声在线邵阳2月9日讯(通讯员 刘大雄 廖高飞)2月7日召开的邵阳市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上,印发了邵阳中院审理贪污贿赂案件的经验材料。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贪污贿赂案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有效地服务了“苍蝇老虎一起打”的严惩腐败工作大局。2016年共受理贪污贿赂一审案件92件,二审25件,其中已审结69件;判处罪犯91人,其中副厅级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5人;2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化领导,确保贪污贿赂案件审判的政治效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各方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广泛关注,审理工作要求高。两级法院始终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审判置于全国全省全市的反腐败工作大局之中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严惩腐败的政治效果。二是提升刑事司法理念。党组书记、院长尹南飞亲自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要正确处理事实与证据的关系》的业务讲座,同时邀请有关法学专家、中院相关办案业务能手等分别授课。通过以会代训、业务指导、审判监督等方式,引导法官牢固树立树立证据裁判、无罪推定、控辩平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院长尹南飞亲自过问、部署贪污贿赂案件刑事审判工作,主持研究大案要案和敏感案件,对于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调集精干力量,运用好办案资源,确保审判工作快速、有序进行。2016年经省高院指令管辖,该院成功审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副厅级)受贿案,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四是切实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坚持将政治素质过硬、办案能力强的干警放在审判一线,始终配足配强贪污贿赂刑事审判队伍,积极探索法官助理的配备和使用,科学确定书记员的配置比例,加强法警配备,为贪污贿赂刑事审判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根据贪污贿赂刑事审判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贯彻禁令,做到警钟长鸣,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宽严相济,确保贪污贿赂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一是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发挥决定性作用。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严格依法裁判。二是始终坚持从严惩处。对于发生在涉及民生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或者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拒不认罪悔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决不心慈手软。同时严格附加刑的适用。严格依法判处没收财产、单处或者并处罚金,对赃款赃物,该追缴的追缴,该返还的返还,该没收的没收,确保对被告人的经济制裁到位。三是切实规范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实施后,贪污贿赂犯罪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中院审判委员会对过渡期贪污贿赂案件适用缓免刑标准掌握进行了专题研究,妥当把握了缓免刑适用新旧标准的平稳衔接和过渡。四是切实落实严格从宽的要求。在坚持总体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注意区别对待,正确适用依法从“宽”的政策要求。对于情节轻微,或者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注意宽以济严。对符合判处缓免刑条件的,做好社区矫正评估工作后,依法判处缓免刑。

  协调联动,确保贪污贿赂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及其政法委支持。两级法院认真按照政治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将贪污贿赂案件的审判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二是切实加强与纪委沟通工作。树立反腐败工作一盘棋思想,坚持重大敏感案件汇报和通报制度,实现沟通协调常态化。三是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两级法院在贪污贿赂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四是切实加大新闻宣传。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直是社会各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是满足公众知情权、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需要。在被告人徐国才案的审判过程中,中院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审判工作总体部署,与新闻媒体紧密联系,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案件宣判后,配合省纪委录制了“私欲膨胀,在老板的围猎中越陷越深”的忏悔录视频,延伸和扩大了审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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