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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公安局全面部署打击“三强”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01-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蔡越姝

蔡越姝

  为进一步优化邵东经济建设环境,策应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百日大会战”行动,邵东县公安局从2016年9月15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重点项目建设中“三强”(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项目建设环境,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一、周密部署,组织领导到位。9月10日,县局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打击“三强”专项行动,9月14日,组织中层骨干会议动员誓师。成立由副县长提名人选、局长谢伟宏任指挥长的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专项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9月27日,县委政法委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打击“三强”专项行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安中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战线、部门要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打击到位,配合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确定目标,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制定方案。出台《邵东县公安局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打击“三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并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压实到各民警,为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确定目标。紧紧围绕2016年全县经济工作总体要求,以打击和处理阻碍重点项目建设,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三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查处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民警联系制度,抓实调度管理,切实解决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不优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全局要完成行政拘留100人,刑事拘留20人的任务目标。三是明确重点。确定邵东县开发区、邵东县生态产业园、邵东县城北开发区、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廉桥镇、黑田铺镇、仙槎桥镇为重点整治区域。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三强”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及幕后策划者;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恶意阻工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及幕后策划者;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及周边强要补偿、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的地痞地霸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等为打击的重点对象。

  三、严密措施,务求工作实效。一是实行重点项目驻点联系制度。每个重点建设项目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及一名责任民警。责任人要切实加强与重点项目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不稳定因素的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项目的治安动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搜集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查处;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治安预警服务,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二是实行专案侦破机制。对重大项目“三强”等违法犯罪人员及周边的黑恶势力团伙,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增强投资者和群众的安全感。对那些危害大、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由专项行动指挥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坚决打击惩处到位。三是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紧密结合公安机关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工作重点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工作中来。在邵东县电视台、红网邵阳频道、手机报、公安局双微平台等发布《邵东县公安局严厉打击“三强”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将通告在重点建设项目地进行张贴,同时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在全县大张旗鼓宣传打击“三强”专项行动,号召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四是强化奖惩。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专项行动中办案有功单位和民警进行奖励。行动期间,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办案单位3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办案单位10000元。其中八老公路建设项目奖励按邵八指[2016]9号规定执行。对于工作不重视、组织部署不严密、职责不明确、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三强”等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要逐一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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