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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发布时间:2016-09-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李龙生

李龙生

  李敏,字资明,号白沙,明洪武十九年(1386)生,初居白沙,后徙县城。自幼敏慧好学,明永乐十八年(1420)中举,二十二年登宽榜进士,任南京行人,福建道监察御史,助郑和出使西洋有功,迁入广西按察使兼兵备道佥事,后擢升都御史兼两广总督,并受理“外夷事宜”。李平生所得俸禄,多用以捐建公共设施,周济贫困。任广西按察使时,捐俸银万两,整修灵渠,建甘棠渡浮桥、码头(今广西灵川县仍有纪念碑);职两广总督,与粤人共同捐资修建宋代名将杨再兴祠庙。李以“耕读传家,诗书置产”为家训,府宅名“乐善堂”。明宣宗曾赐敕褒之:“唯尔发身贤科,擢任斯职,既历显要,式克慎勤,是用赐之敕命,以示褒嘉。”

  李尤为关心桑梓建设。明正统十四年(1449),八峒苗民杨文柏率苗、瑶民起事,烧毁县城,统治者甚惧,以县城不就邻近“乱源”(指八峒)为由,拟东迁赤木函对河桃花村,另置县治。李敏得闻,即致信劝阻:“乱民应重安抚,不可多杀戮。县治以附近筑建,不可远徙劳民伤财。”并派人回乡协助勘定旧治西2里许摩诃岭下之沙洲源建新城。又动员家人和李姓族人集迁新城,还出资创办绣衣坊,以纳妇女专事纺纱、绣花、制衣。邑人皆赞,将绣衣坊和李家府宅所在街分别取名为“锦绣街”、“御史街”,并建“都宪坊”、“锦绣坊”,以资旌表。

  明景泰二年(1451)十月,李敏卒于总督任署。“丧归,囊橐萧然,遇者不知为显官也。”夫人扶柩归里,变兑首饰以给夫役。“然箪食壶浆之祭,数百里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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