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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带病提拔”,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6-09-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郑玲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这既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又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更为干部成长指明了正确的方向,非常及时和必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把关,“带病”干部提拔得到有效遏制,但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也正是这部分少数“带病”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在社会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带病提拔”危害大,一方面会使“带病”干部产生误解,沉浸在自己的“自作聪明”中,不能及时认识到自身错误,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无法回头;另一方面也会使符合条件而没能提拔者产生消极情绪,甚至受其影响,歪曲执政理念;更有甚者会在一个群体中形成非法利益关系,腐蚀健康的政治生态。由此可见,“带病提拔”必然会助长一些为官的歪风邪气,滋生腐败,成为地方、单位和部门的发展的阻碍,损害干部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冲击干部选拔制度的发展、完善,直接降低了群众对整个干部队伍、党和政府的信任,可谓百害无一益。

  “带病提拔”违了民意,伤了民心,动摇了我党的执政基础,有效破解势在必行。

  《意见》中明确指出,选拔干部要深化日常了解。这就需要组织人事部门打破习惯,将干部考察作为常规性工作,充分利用平时工作环节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判断,从小事情上预见大毛病,将一时和一贯表现对比,将能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选出来,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用起来。

  杜绝“带病”干部提拔,还应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注重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四凡四必”,让“带病”干部的“病症”暴露在监督之下,无处遁形。充分落实“倒查”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在任用干部时的责任感,加大“带病提拔”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严格履行程序,坚守底线,着力构建科学选人用人标准,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郑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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