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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冈全面推行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20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张晨 庾用泽

      华声在线邵阳4月20日讯(通讯员 张晨 庾用泽)“现在有了这个集中服务工作日,咱老百姓办事方便多了!”4月13日,在武冈市邓元泰镇天心村村级活动中心,60岁的刘大妈正准备给她刚怀孕的媳妇办准生证,她把相关证件交给驻村干部,乐呵呵地说,“再也不用大老远往政府往返跑,一切由镇里的干部代办,我放心!”

      去年,武冈市湾头桥镇率先试点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3月初,武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的通知》,决定将这一制度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通知》规定固定补贴村干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和群众工作站队员为集中服务日工作人员,在原定每月的25、26、27日三天群众工作集中服务日基础上增加每个村每周固定一天(原则上定为周一)为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时间,服务地点设村级活动中心或群众工作站。工作方式包括接待群众、化解矛盾、走访群众。

      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程代办制度。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担任代办员,负责接收、审核群众申办的事项,对群众现场的咨询、申请,能够在村办理的,立即办理,现场答复,凡在村不能办理的,由服务人员无偿代办或陪同群众到相关部门全程办理。二是工作台账制度。建立《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志》和《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等工作台账,将集中服务工作情况及群众来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收入村级工作档案,以备查阅。三是考勤考核制度。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参加集中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准擅离职守,办公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乡镇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的落实进行督查和考核,集中服务工作日工作情况将纳入群众工作站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其年终评先评优和奖励、工资评定的主要依据。四是误工补贴和补偿制度。村干部在村参加集中服务工作按20元/天发放误工补贴,对因工作人员缺岗或自身原因造成群众误工的,实行误工补偿。

      目前,全市2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启动村级集中服务工作日制度。一个月来,共接待群众2123人,化解群众矛盾316起,为群众代办事项67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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