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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哥哥多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介绍贿赂糊里糊涂犯了罪
    发布时间:2013-08-15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邓莉 彭燕如 彭宏发

      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邓莉 彭燕如 彭宏发)哥哥家被征地拆迁,为帮老兄多得征地补偿款,其帮忙牵线贿赂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他的想象中的这是件“小事”,然而触犯了刑律。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审理,近日,公诉机关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陈贻熠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2年3月份,被告人陈贻熠找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肖某、姚某、刘某(已判刑),提出帮其亲哥陈某家在拆迁时给予“关照”,以多获得拆迁补偿款,主管肖、姚表示同意。陈贻熠找其嫂子商量得到赞同,并从兄嫂那拿到3万元“打点费”,随即给了刘某,刘与肖、姚等将3万元瓜分。

      收钱后肖某拿出陈某房屋拆迁档案,指使姚某对陈某的征用地建设物、附着物调查摸底确认书房屋现状示意图进行篡改,之后又独自篡改,肆意加大房屋尺寸,虚增房屋面积。2012年6月1日,邵阳市征地拆迁事务处付拆迁补偿款163万余元(含3万元拆迁奖)给陈某。后经核查,应给陈某的拆迁补偿款为98.9万余元,政府决定另增加对其房屋补偿款12万余元。两相比较,虚增面积造成了国有财产损失达48万余元。双清区检察院查办此案后,从陈某处追回非法所得35万元上缴国库。鉴于陈贻熠系投案自首,且认罪悔罪态度好,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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