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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进宫”不悔改 又犯抢劫“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3-04-22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邓莉 彭宏发

      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邓莉 彭宏发)一男子曾因犯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有过两次“进宫”、十余年的劳改,然而,第二次出狱仅4个月,其又因涉嫌抢劫被抓而“三进宫”。4月18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李昊穹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000元。

      出生70末的被告人李昊穹曾因犯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9年,被减刑和假释后,实际坐牢12年,但其2012年3月第二次出狱后仅4个月,即好了伤疤忘了痛,又与他人结伙抢劫一“的哥”。

      2012年7月18日,被告人李昊穹找来好友刘某(在逃)商量如果搞钱花销,经密谋二人商定联手深夜抢劫“的哥”。当晚23时李、刘携带作案工具前往该市中心医院附近寻找作案目标,不久,见曾某出租车空载而来,二人即拦上该车要求去下河街。到达下河街一僻静处时,刘某用刀抵住曾某腰部进行威胁,李昊穹下车转至驾驶室门前用刀顶住曾某脖子,刘某即对曾进行搜身,两人共劫走被害人曾某现金620余元。案发后第3天,公安机关即将被告人李昊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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