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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二男子非法制造爆炸物酿2死1伤被逮捕
发布时间:2012-08-16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唐杰 王求明

  华声在线邵阳讯 (通讯员 唐杰 王求明) 8日15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对古德、李朝(均为化名)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依法批准逮捕。

  古德,男,现年54岁;李朝,男,现年28岁。二人均为城步县丹口镇人。

  今年7月12日、13日,古德明知李朝、李林、李利、唐宏(均为化名)等四人欲自制鱼雷用以炸鱼,仍以40元/公斤的价格,分两次将总重量为6公斤的高氯酸钾、硫磺和铝银粉卖给李朝等人。

  7月14日22时许,李朝、李利、李林、唐宏(均为化名)等四人在李利家中,用高氯酸钾、硫磺和铝银粉混合制作鱼雷时发生爆炸,致李林当场死亡、唐宏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利受轻伤,李利家的房屋被炸毁,周边几户居民的房屋受损,财产损失达15.8万余元。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古德、李朝、李利三人进行了调查,从古德家中查获尚未销售的高氯酸钾23公斤、硫磺18公斤和铝银粉16.5公斤。8月8日,古德、李朝、李利三人被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古德、李朝二人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造成严重后果,遂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李利虽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但其因伤势过重仍在医院治疗,不符合逮捕条件,遂依法对其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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