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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获授权反对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07-07-20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据新华社电 家庭暴力事件近些年在中国呈迅速上升趋势,处于弱势的女性们被施暴后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或求助妇联,而不曾想到警察也能强力介入成为她们的保护伞。全国妇联正在联合公安部等九个部委,即将推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它将首次对警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立案和处理程序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为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去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政策依据。

家暴投诉年均增长70%

  公安部官员黄江平在沈阳举行的一个反对家庭暴力国际研讨会上说,这部文件的颁布将使警方阻止和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过程更加规范,“对家庭暴力投诉反应迟缓或不作为的警察将会受到处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对家庭暴力的外部干预必须强而有力,而“警察的介入会给施暴者传递明确的信号———施暴者必受惩罚”。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介绍说,近两年,全国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量近5万件,年均增速为70%。全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1/4缘于家庭暴力。

妇联处理家暴力不从心

  全国妇联是中国最大的妇女非政府组织,然而仅靠妇联并不能有效保护妇女。厦门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苏少兰说:“面对疯狂的家庭暴力行为,妇联组织力不从心。”
  相比妇联,警方也有自己的难处。深圳市公安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警官廖赛芳坦言:“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授权,警方介入家庭暴力缺乏准则依据。
  中国已有的涉及反家庭暴力的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
  李玫瑾说,一些执法人员常常因工作棘手而极力推托,认为“家务事”不宜插手,更不宜作违法犯罪论处。对此,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阎庆文表示,中国警方亟须加强服务公民的意识,同时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稿源:新华网     编辑:陆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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