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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国土局一副调研员受贿百万元
发布时间:2007-12-24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没收其财产20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被告人谢某系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06年8月,被告人谢某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违规帮孟某办理了周山铁矿的采矿许可证,增加了其开采价值。谢某为规避法律,以其妻谷某名义出资6.7万元占股。之后,被告人谢某又通过其妻拿走68万元。

   2006年10月,杨某为在邵阳市办矿,提出送股金20-30万元给被告人谢某。同年11月,被告人谢某收受杨某送的3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另据查,被告人谢某还收受其他贿赂10余万元。审理期间,被告人谢某的亲属为其退赃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土资源局助理调研员、主管矿管业务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10818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稿源:新华网  作者:苏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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