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用假币换真币 卖米人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08-11-26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本网讯 11月24日,被告人韦某因持有、使用假币罪被双清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这个妄图以卖米为名,以假币“换”真币的持假、用假者,最终难逃法网。
          2008年8月3日,被告人韦某携带50张面额为100元,共计5000元的假人民币从广西来到邵阳,意图将假币用掉。为此,韦某伪装成卖米的商贩,采取在交易过程中先收取买米人100元真币后,趁买家不备迅速以所带的假币“调包”,然后再谎称无零钱找换,将假币退还买家,并成功调换掉了200元,另有200元在使用时被人识破没收,但韦某仍不死心,8月6日又故伎重施,怎料却被买米人当场识破并将其扭送到派出所。随后民警在韦某租住的房间里搜出45张尚未“换”出去的面额为100元的人民币,经鉴定全部为假人民币。
        
     (魏永耀 王慧)

    邵阳新闻

    湖南新闻

    名企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