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省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下调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下调!昨日,记者从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获悉:2009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正式敲定。
  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以2008年度长沙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940元的60%为基数收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选择三种缴费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
  1.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10%下调为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90=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 
  2.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6%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5.6%下调为4.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9%×12+90=774.43元。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4.8%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4.8%下调为4.2%,此类参保人员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2%×12+90=676.66元。
  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以1940元为基数收缴,今年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1940元或1940×60%两个档次缴费:1.按高档次基数缴纳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100%×20%×12=4656元;2.按低档次基数(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低档次基数从基数的70%调整为基数的60%,按低档次基数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20%×12=2793.6元。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在今年4月1日之前直接在银行个人存折(或银行卡)上存入足够金额。
    
 (稿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怀中 刘秋香)

邵阳新闻

湖南新闻

名企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