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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冈“媒公”行骗8年“三进宫”
    发布时间:2009-11-30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武冈市人姜某好吃懒做,在湖南冒充“媒公”行骗两次被判刑后仍不思悔改,转入资源县再操旧业。资源县警方于今年6月将其抓获。11月24日,桂林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姜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
      姜某今年42岁,不安心耕作,一心想凭巧嘴寻找生财之道。2001年10月的一天,姜某所在的村有人嫁女,他发现谢媒的礼金颇丰,于是萌生了当“媒公”的念头。然而邻人向知其人品,无一人愿聘姜某为媒。
      2001年11月,姜某前往城步县某村,靠三寸不烂之舌骗取“聘礼”2500元后潜逃。对方报警后,姜某被警方抓获,并因诈骗罪被判刑一年。姜某出狱后不思悔改,又以介绍对象为名,在武冈市、洞口县骗取两人礼金4760元及物品一批。事发后,姜某又被抓获判刑两年。
      2006年2月19日,姜某刑满释放。一番“痛定思痛”,他认为自己过去之所以连连失手,只因哄人方法不够巧妙,且在家乡骗人易被发现。为“安全起见”,他决定“移师”资源县继续行

    骗。
      很快,姜某当“媒公”的瘾又发作了。他在洞口县渣坪乡深山遇到了养蜂人谢某。一番搭讪后,得知谢某的侄子30岁还未婚配时,姜某顿时兴奋起来。他称自己一远房亲戚家有27岁待嫁闺女,正欲托他做媒。姜某还称,姑娘家住广西资源县某村,长得很漂亮,愿嫁往湖南。
      随后,姜某得到谢家的热情款待。他哄骗对方准备2700元聘金和烟酒等物,谎称与他们一起去女方家接人。姜某与携带钱物的谢某等人来到资源县河口乡猴背村外,而后他又谎称按当地风俗,男方要在村外等候,聘礼由媒人交给女方。谢某等人不知是计,欣然同意,谁知姜某一去不返。谢某遂向资源警方报案。
      得手后,姜某认定猴背村好捞钱。今年6月19日,他又故伎重演,将绥宁县一村民骗往此处,携带现金4208元以及物品逃遁山中。
      6月26日,资源警方将姜某抓获,当场追回赃款4160元及部分礼品。姜某不得已供述了诈骗经过。
      9月14日,资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11月2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至此,不思悔改的姜某以媒为幌行骗8年已“三进宫”。
      
      (稿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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