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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光辉在美丽的绿洲闪耀
    发布时间:2010-03-09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绥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巡礼

    阳爱华 伍善长

          悠悠巫水,流芳含韵;巍巍群山,秀丽神奇。历经挫折、磨难的绥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自全国解放以来,从无到有、从弱到强。 1978年,工商部门恢复建制,重振羽翼,开始了艰难的探索之旅。60几年发展,中国一步一步走向强大;30几年改革,工商一天一天走向辉煌。绥宁工商跟随全国工商人一道,用智慧、汗水和泪水,培育市场主体,维护经济秩序,保护消费安全,服务发展大局。如今,绥宁工商人在他们的领头人刘大立局长的带领下,用勤劳与智慧,用忠诚与责任,为绥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创造了一个个佳绩,谱写了一篇篇华章。2009年,绥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全市工商系统年度绩效考核第二名;被评为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达标单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单位;年终还被绥宁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文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务服务等五项先进单位。

    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民生显能力

    识别假冒伪劣商品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是工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多年来,绥宁县工商局以强化市场监管为己任,以营造诚信的交易环境、公平的发展环境、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抓重点、抓中心,尽职尽责。
          ——服务“三农”工作有新突破。该局一直围绕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目标充分履行工商职能,打响红盾护农品牌,以农资市场整顿为突破口,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
          一是查源头。要求农资经营者建立好进货台帐,查验供货方资料,从源头上杜绝假冒农资流入市场。二是抓宣传。该局经常深入农资市场、田间地头,散发宣传资料,面对面向农民讲解农资商品质量知识,增强农民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三是抓监管。充分利用“12315”和“一会两站”行政执法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1999年,该局查处县某种子公司限制制种农户购买自己经营的“九二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制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据统计,仅2008年以来,该局就查获假冒农资案43起,查处劣质、假冒农药化肥386吨、假种子180公斤,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有新举措。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确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一直以来,该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监管领域,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抓专项整治。其中突出“三个重点”:以春节等重大节日为重点时节,以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肉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群众消费安全。二是抓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加强食品监测与快速检测,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与警示。着重加强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在国家授权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检验人员配合下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组织了抽样检测。2009年,抽取62个样品经送检测定,有29个为不合格产品,均受到处罚。其中,该局查处的一件某中学后勤服务部销售面粉熟食中含有致癌物质“霉克星”案被湖南省工商系统评为全省十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三是抓教育培训。充分运用省工商局统一配置给各基层工商所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 ,对食品有毒物含量、肉类注水、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检测,让人民吃上放心菜、吃上安全食品。据统计,仅近三年来,该局共动用快速检测箱检测食品达1200余次,对不合格食品、农药残留蔬菜及时予以下柜、撤市。四是抓长效机制。严格要求食品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查明供货方主体资格等资料,从源头上杜绝假劣食品注入市场,确保了消费安全。
          ——无照经营整治有新力度。无照经营现象的存在,它逃避监管、危害社会正常和公平的经营秩序,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重要源头。该局自恢复组建以来就从80年代的清理无证无照商贩开始到现今的治理无照经营的个体户、企业,采取“三管齐下”的方法加大无照经营整治力度。如今,走上绥宁县街头,经营户有照亮照率达到了98%以上。
          ——商业贿赂治理有新成绩。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是工商部门重要职责之一。近几年来,该局突出“三抓”,商业贿赂治理取得新成绩。近几年来,共查获医疗、保险、教育等行业高额回扣商业贿赂案6件,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比较典型的有1999年县内某医院以介绍患者做CT检查而收取介绍费案;2004年邵阳医药公司销售药品当中对该县某医院进行商业贿赂等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罚款32万元,没收行贿物品救护车一台。
          ——打击非法传销有新效果。传销和变相传销是一种非法活动。 1997年至2009年,绥宁工商部门查处非法传销案件7起,罚款59万元,没收一批用于传销案值84万元的物质。1997年6月,城步人黎某、陈某等人跨区域到绥宁发展下线为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传销化妆、洗涤用品;1998年2月,湖南扬光实业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派员工到绥宁以加盟“连锁经营”和发展“业务员”为由从事传销活动等等,均被该县工商部门查处。1999年7月,浙江人黄某、洪某在绥宁县城,骗人以3520元/台价格认购“雪原”超滤净水器或交纳入门费等方式讲课授徒、招揽下线人员,骗取钱财20多万元。该县工商、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在县城民族旅社一举捣毁传销窝点,驱散220多人的传销集会,没收一批用于传销物品。2009年初,查处红岩镇“蝴蝶夫人”化妆品传销案,两名主要组织者被移送公安拘留,疏散传销人员40余人。

    服务经济发展  开拓创新显成效

    执法人员进行市场巡查

          改革开放30多年,也是绥宁工商更新服务理念、着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30多年。该县市场主体的大发展、商标品牌战略的推行,林农产业的大发展都凝聚了历代绥宁工商人的辛辛汗水。
          ——服务市场主体,促进县域发展。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绥宁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均为空白,在县工商部门的一步步引导和扶持下,全县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到1988年,全县共有个体户1250户,私营企业1家。一直来,该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培育少数民族地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依法降低创业门槛,深入企业贴身帮扶,出台各种便民措施,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优化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绥宁投资兴业,绥宁县工商局响亮提出了“只要你来干,手续我来办”和“踏进工商门,不用找熟人”的口号。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至2009年末,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4085户,内资企业391户,私营企业306户,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力。该局还积极支持县工业园建设,引导域外企业进入工业园。目前已有16户规模企业已经或正在入住该园,年创产值近5亿元。
          ——强化品牌意识,做强做大经济。1983年《商标法》颁布实施,从绥宁县的第一家注册商标——绥宁县宝顶罐头厂“林牌”注册成功开始,该县工商部门就在积极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强企战略,倾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先后推动以县联纸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宝庆集团”成立,促成大型企业“中集集团”落户绥宁,以注册一件商标、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项企业、拉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绥宁县瓦屋区域内的玉兰片历来声誉在外,但一家一户分散加工经营且无统一商标的模式又制约着“瓦屋玉兰片”的更大发展。县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后,立即引导其实施了“农户+公司+品牌”战略,成立公司,申报了注册商标,既提高了“瓦屋玉兰片”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更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县商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实现新的突破。至今,全县共有注册商标58件,有2件商标先后被认定为邵阳知名商标。2009年,在该局积极扶持和推荐下,“东瑞”牌商标获湖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结束了该县无著名商标的历史。
          ——促进农林发展,提升民族产业。林业,历来是绥宁的区域民族支柱产业。2007年以来,绥宁工商部门围绕县委政府关于林业产权体制改革目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至2009年,该局共办理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232家,登记范围涉及林木林地、中药材、优质稻等产业,参股林农18456余人。农村经纪人是农村人走向市场的桥梁,通过工商部门的大力培育和发展,目前该县农村经纪人从无到有,已发展到36人,每年促成农林产品交易超千万元。

    加强队伍建设  塑造形象显风采

          高素质的队伍,才能创造出高水平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78年恢复建立时,绥宁工商只有12人。随着工商监管任务的不断加重、职能不断强化,这支队伍也随之发展壮大,队伍素质也越来越高。目前绥宁工商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6人,其中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8人,大专以上学历的73人。该局一直以来重视队伍建设,特别是通过参加2009年的全省工商系统的队伍教育整顿以后,干部好学、勤学、善学,用智慧与心血浇铸着红盾光辉。素质出成果,素质出荣誉,在全体绥宁工商人的努力下,获得一个个成功,摘取了一项项荣誉。该局瓦屋工商所在2000年荣获“全国文明工商所”称号,2004年城关工商所获全省“依法治省示范窗口单位”、2006年武阳工商所获全省首批“五好工商所”称号,县城中心市场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文明集市。2008年,在全县执法质量考评中,该局获得第一名;在全县优化经济发展测评中,该局获得第三名;荣获2008年度全县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2008年,绥宁县工商局干部队伍建设先进经验被邵阳市工商局给与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当年10月在广西三江召开的湘桂黔三省联席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加以推介。
          ——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的队伍。 一直以来,该局牢记“勤政廉政,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常年坚持“每天做一题、每周做一课、每月考一次、每季评一次”的“四个一”活动,要求干部从牌桌走向书桌,鼓励干部多学习、多写作。该局坚持“素质强局”,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制订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竞聘制度,建立起“竞争、考核、奖惩”一体化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手段实现了人员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在中层班子建设上,他们坚持任人唯贤,用人所长,兼顾德能勤绩,不拘一格培养选拔政治过硬的优秀人才。
          ——造就了一支业务过硬的队伍。近几年,绥宁工商在注重业务培训上明显走强,行风建设风势日劲。只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上高科技的管理手段,才能创造出高水平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此,该局着重从三个方面抓好业务培训。一是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鼓励自学、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规范基层工商所法制室建设。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采取日常业务经常培训、专项业务系统培训、重点业务强化培训等措施,帮助干部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岗位技能。每年从省、市邀请专家、学者上门讲课,选派年青骨干赴省、市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在全系统评选一批办案能手等,以此不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现代化管理教育手段的培训。重点抓好干部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手段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形成一支相对高级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培养一批操作熟练的食品快速检测队伍。2000年以来,全县工商系统本局举办和参加上级主管单位主办的业务培训班76期,参加培训人员820人次。
           ——造就了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抓作风建设就是抓形象建设。该局着重抓好“四个意识”、“两个禁令”、“一项评议”,以此规范干部作风。 “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时效意识。“两个禁令”即严格遵守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与省工商局“八条禁令”。“一项评议”即每年认真组织搞好行风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深入企业、个体户,对干部作风予以深入考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与个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近年来,该局无论是机关作风还是基层作风建设,都得到了当地党政与群众的好评。

    打造“12315”品牌  消费维权显水平

          创建和谐消费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1993年10月, 国家颁布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绥宁县工商部门在消费者协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安排了专门力量设置“12315”电话,负责接待消费者投诉,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999年,在绥宁县政府的支持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物价、质监、卫生等部门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 2006年3月成立县消费者协会,分别在营运车船管理所和武阳、瓦屋、在市、城郊、城关等工商所设立6个基层分会、25个乡镇消费者维权联络工作办公室、32个村级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遍布全县的消费维权网络正式建成。
          1999年至2009年,县消费者委员会和消费者协会先后在全县企业和个体户中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邵阳市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企业”、“商品质量信得过示范单位”评比活动,先后有8家企业和个体户被授予上述称号。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政府领导都要发表电视、广播讲话,由县消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庆祝宣传活动,并利用这一时机进行消费常识讲解、法律法规宣传。近20年来,共出动大小宣传彩车420辆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小常识等13万份(册);组织维修服务点140个,接受服务1600人次;设立街头咨询服务台110个,接受消费者咨询2.2万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20起。
          “大家都知道,110是报警电话,119是火警电话,我们也要让消费者逐步知道,12315是消费者维权电话”,该局局长刘大立面对消费者如是说。消委会和县消协成立起至2009年底止,累计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3.12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010件,调处完结率97.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8.2万元。
          2006年,县消协成功调解了麻塘乡莫锄村民龙某家因电冰箱起火而引发火灾、住家房屋被烧毁的消费纠纷一案,受害人获得赔偿金2万元、获赔冰箱一台,在全省造成较大影响。2008年5月,10多位农户通过12315向该局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称,他们在绥宁县城某店购买的耕田机买回家后却发现农机不能正常使用,耕田机存在质量问题。经该局和经销商与生产厂家多方协商调解,生产厂家同意退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帮助农民损挽回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2009年4月中旬,该局消保、消委工作人员千里维权,为县城绿洲大道建筑商梁金石从长沙追回短秤的钢材货款及各项损失赔偿3.8万元。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今,绥宁工商用行动向世人交出满意答卷。面对未来,他们没有停止脚步,而是疾速行驶在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康庄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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