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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患重病无钱治 贩毒筹钱遭刑究
    发布时间:2010-07-14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因身患尿毒症无钱治病,动起贩卖毒品的歪脑筋,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监视居住的胡某再次在自家贩卖毒品,被前来讯问的检察官当场抓获。近日,新邵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胡某,男,29岁,新邵县陈家坊镇鸭塘村人。自2009年8月份开始,胡某通过吸毒人员杨某的介绍,先后五次从外号“东伢子”的毒贩手中购买海洛因在家中进行贩卖,共贩卖海洛因十余克。因胡某患有尿毒症,公安机关决定对胡某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鉴于胡某犯有尿毒症行动不便,决定前往其家中讯问。7月5日上午,检察官在当地一名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来到胡某家中,正好遇见胡某在家里向三名吸毒人员贩卖毒品。检察官与民警联合对胡某及三名吸毒人员进行围堵、追捕。由于警力有限,最终只抓获一名叫石某的吸毒人员,另两名吸毒人员逃入山中,胡某因身患尿毒症行动不便,并没有逃跑的意图而被现场控制。后石某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
          讯问中,胡某一再地表示他是没有办法才贩毒的。2008年11月份被确诊患有尿毒症后,为治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现在家里一贫如洗,还欠下了巨额债务。后认识了吸毒的杨某,杨某说贩毒能赚大钱。虽然知道贩卖毒品犯法,可那是活命的一线希望,从此靠贩卖毒品筹钱治病。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也曾想过放弃贩毒,但巨额的医疗费无着落,只能继续贩毒求续命。
          贩卖毒品能否助其续命尚未可知,但贩毒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该行为已构成犯罪。胡某的遭遇值得同情,可律法无情,等待其的将是法律公正的裁决。
        
    (余黎 陈芳菲 陈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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