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贺力平 彭燕如 彭宏发) 一女子驾车上下班助人为乐,义务捎带顺路的一同事,未料一次遭遇险情其惊慌失措,结果交通肇事致同事死亡。4月2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徐溪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被告人徐溪娟系邵阳市年青女大学生,供职于双清区一汽车贸易公司,为上下班方便其特意购买了一私家轿车。因同事廖某住所与其家不远,所以廖某经常搭乘被告人徐溪娟的免费顺风车上下班。2012年8月18日早上,徐溪娟跟往常一样义务捎带着廖某驾车前往单位上班,其途经邵阳大道一交叉路口左转弯时,前方意外出现障碍,缺乏驾驶安全意识的徐惊慌失措,处置不当,车直冲路边花坛,造成车辆受损,后排乘员廖某受伤严重,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徐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廖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经交警勘察认定,被告人徐溪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