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16日讯(通讯员 彭宏发)30岁生日办酒本是大好事,但因当事人触犯刑律,喜庆变成了悲剧。8月16日,公诉机关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谢小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被告人谢小军系邵阳市新邵县个体工商户小老板,初中毕业后即跟随姐姐从事服装买卖,学会经营方法后独自租赁门面经营服装生意,十余年后三十而立的谢已是小康富裕户。
2017年3月4日是被告人谢小军30岁的生日,谢在邵阳市广场一酒店预定了数十桌酒席,邀请亲朋好友进行生日庆贺,当天中午,甚是热闹喜庆。然而当天下午,谢邀请3名要好的男女同学在宾馆玩麻将牌,几把牌后谢拿出事先携带的一小包毒品麻果,请3同学一起吸食,以示对他们多年来的关心与支持的感谢。正在4人吸食毒品飘飘欲仙的得意之时,接到群众举报迅疾赶来的缉毒民警破门而入,将其全部抓获,并在他们房间的茶几上,缴获锡纸包裹疑似麻果毒品的颗粒11粒。
经称量与鉴定,缴获的疑似物净重1.1克,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系毒品麻果。公安机关对涉案谢的3名同学,皆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45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